烟草在线据CSPDailyNews.com报道编译 美国FDA为进一步明确如何对烟草制品进行管理,日前发布了对“实质等同”(SE)报告内容和格式的要求,用于属于SE类产品的批准,具体是指于2007年2月15日后上市的产品。在该日前之前上市且受《2009年烟草控制法案》保护的任何烟草产品,零售商可以继续销售,而无需获得FDA的进一步批准。
在该日期之后上市的烟草产品,但与受上述法案保护的产品类似的产品,可以通过SE申请FDA批准。据推测,SE申请比全新产品的批准更容易获得。
在3月28日发布的新闻稿中,FDA表示还在其网站上发布了6个SE附录,以帮助制造商创建报告。
该声明说,各制造商发送给FDA的SE报告的质量有所提高,但详细程度千差万别。例如,有些报告对新型烟草产品与传统烟草产品的比较信息非常少,有的则更为详细。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