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是否文明?判断标准当中有很大一个因素是烟民是否能做到“文明吸烟”。
近年来,我国城市控烟的立法步伐加快,多地陆续修订或出台控烟政策,限制公共场所等区域的吸烟行为。尽管在立法层面举措不断升级,但在实施过程中,城市的“烟火”依然难以完全熄灭。
事实上,城市控烟已不是新概念和新举措。早在2003年,中国就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无烟。而“公共场所禁烟”也已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前,包括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在内的24个城市出台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
近期,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中国控烟协会控烟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24个“无烟城市”控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益行动报告》,该报告为公益项目,2018年,报告选取24个“无烟城市”提出控烟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的事项包括执法依据、禁烟标识、控烟经费、执法数据等十个方面。
《报告》发布现场
据报告指出,在控烟执法的个人罚款人数方面,共有9个城市公布了数据,深圳、海口、北京三个城市被罚款烟民数量最多,其中深圳25000人、北京3292人、海口3183人。罚款总金额方面,深圳、上海、北京三个城市均超过百万。
报告指出,从2015年至2017年对个人处罚人数和罚款金额对比来看,深圳、北京、上海、天津、西宁、兰州6个城市对个人加大了执法和处罚力度。
让我们来看看深圳,控烟一年以来,“无烟城市”控烟执法效果如何呢?如果单单从执法层面来看的话,执法工作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一年有2万5000人因为控烟执法被罚款,这个数量有点惊人。
但是站在烟民角度来看的话,或许有点过于严厉了。控烟的另一面是烟民这个庞大的群体,目前,中国有3.5亿烟民,烟民也有自己的需求,在立法趋严执法升温的情况下,烟民群体是不是也需要考虑一下?
在大众普遍认识到烟草对健康有害的今天,社会作为一种调节机能而对吸烟场所进行一定的限制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刀切的禁烟方式是对一部分人的权利的一种侵权和剥夺。控制吸烟的危害完全有必要,但是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民主——使得各方合法利益和权利得以并存,立法者还必须充分考虑到法治——使得所立之法有理有据,使人心服口服具有完全的可操作性,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法治。根据社会现实而采取的灵活和妥协,反而体现了立法的理性与进步。
世界各国在控烟立法的过程中,在探索深化控烟进程中,都采取了因地制宜的理性做法,是与社会各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的共识,是兼顾到各方利益及权利的结果,中国政府在制定控烟政策时,也必须寻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长期以来,对于控烟,一方面有关部门一味喊打喊杀,以至于把“控”演变成了“禁”,人们谈烟色变,防烟甚于防虎。另一方面,烟民们因为没有立足之地,满腹牢骚,不文明吸烟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甚至演变成公共事件举国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推广环保吸烟室、呼吁烟民文明吸烟是否更有效果?
站在烟民的角度上去思考,不受打扰且整洁舒适的吸烟环境乃至场所才是其真正需求点所在。但是在日益严苛的控烟环境下,烟民不仅缺少正常的吸烟环境,更不用谈及舒适度等高阶需求,不受尊重已成为吸烟者面临的常态。
由于目前室外吸烟环境建设的落后,以及控烟方面政策的“一刀切”,比如北京上海关停机场、火车站吸烟室,烟民只能偷偷在角落吸烟,这也加剧了非烟民抵制“二手烟”的认知。但其实,烟民的素质和公共政策是否友好、公共设施是否到位密切相关。很多人吐槽二手烟危害,抱怨烟民不顾他人感受,不否认有部分烟民素质不高,但这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完善公共设施、改良公共政策来解决。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