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月28日,江西省铜鼓县烟草专卖局普法志愿者到铜鼓中学、超市、烟酒店等公共场所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铜鼓中学初三(三)班,铜鼓县局普法志愿者在课堂上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和意义,并和学生进行现场交流对法律的认知和了解。
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体现,也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铜鼓县局将继续加强法律的宣传,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