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庭在7月20日上午做出裁决,驳回雪茄行业三个组织今年5月份提出的上诉。由美国雪茄权利协会、高级雪茄协会、美国雪茄权利联合会共同提出的上诉旨在请求撤销之前特区地区法院阿米特·梅塔 (Amit Mehta) 的一项裁定。梅塔法官在裁定中支持FDA对实质等同性的要求,以及支持FDA关于对雪茄适用的2007年裁定日期的政策。
特区上诉法庭的这个裁决对雪茄行业组织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美国雪茄协会随后在一份声明中这样表达:我们对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但是协会对过去代表雪茄和烟斗烟草行业反抗不合理监管所做的努力和工作表示自豪。我们在多个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取得了上诉的成功,虽然华盛顿特区法院的裁决让我们遭受挫折,但是我们在未来将毫不犹豫的继续采取必要行动来保护整个雪茄和烟斗烟草行业的利益。
上诉法庭的三位法官一致同意驳回美国雪茄协会的上诉。法庭裁定:
FDA不能修改《烟草控制法》的条款,因而2007年的截止日期是有效的。雪茄的先继产品的界定日期还是2007年2月15日之前上市的产品。
FDA在设计合规日期方面没有错误。
美国雪茄协会声称FDA未能正确评估推动规则的潜在经济后果,法庭不支持这个主张。
这个裁决对当前手工高档雪茄面临的监管政策没有直接影响。新产品上市前申请的截止日期仍然没有明确。
目前还不清楚雪茄协会是否会对这次裁决提出上诉。纽曼公司的第四代经营者,同时也是协会的法律顾问,德鲁·纽曼指出,法庭这次裁决针对的对象包括机制雪茄和手工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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