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烟草专卖管理所的运行模式
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山东淄博张店区烟草专卖局 杨丙文  更新日期:2008年9月16日

  烟草在线专稿  专卖管理所在山东省的出现已经有近3年的时间了,山东省局(公司)对专卖管理所的定位、职能也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专卖管理所是卷烟零售终端的管理主体和烟叶生产收购的监督主体。其中心工作是依托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在基层的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的落实,达到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

  专卖管理所的职能是:1、日常监管的职能;2、内部监管的职能;3、宣传教育的职能;4、提升服务的职能;5、社会化管理的职能;6、信息管理的职能;7、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受理的职能;8、市场治理的职能。 

  随着各地市管理所的建立,出现的形式也千姿百态,既有市管员兼容客户经理的模式,也有管理所兼管送货员的模式,各单位在运行中,根据自身的环境、条件,制定了自己的一套运行模式,从管理所诞生的那天起就预示着管理工作的可变性和其多样性。笔者认为,专卖管理所的管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管理所应具备的共有职能: 

  1、日常监管的职能 

  2、内部监管的职能 

  3、宣传教育的职能 

  4、提升服务的职能 

  5、社会化管理的职能 

  6、信息管理的职能 

  二、特定的地理环境延伸的职能: 

  如果地理环境比较平坦,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应该由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因为区县至各乡镇都已经通了公交车,申请许可证非常便利,可以节省许多申请者因管理所地址不熟或交通不便(因为有的管理所管辖着三个或以上乡镇)的问题,所以,就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受理的职能,应当因特定的地理环境而定。 

  三、合理分解主职能与副职能的关系 

  主职能也就是管理所应具备的共有职能,副职能就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受理的职能”和“市场治理的职能”,建立管理所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强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在基层的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的落实,达到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所以,管理所的主要任务也就是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内部管理监督、市场服务三大体系展开,从而达到管理重心下移。而对于副职能,应当视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异,不能不管客观实际一视同仁而顾此失彼。 

  四、管理所中队化管理的优点与弊端 

  据了解,有些单位管理所的管理沿用的是中队的管理模式,可以说,这种模式既有优点又存在弊端,优点:一是可以保证五项指标的完成;二是保证辖区内市场净化率的提高。弊端:一是忽视了对零售户的基础管理(尤其是内部监管);二是达不到对零售户服务的目的;三是为了按时完成五项指标任务,在有些可经营成网络案件的信息上,只是破获了一个千元或者万元案件,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因小失大;四是一个信息稽查大队或管理所争抢落实,使真正的涉烟犯罪当事人逃逸,造成了丢西瓜拣芝麻的后果;五是忽视了农村集市的管理,使违法经营烟叶烟丝现象有抬头之势。 

  五、去弊趋利制定合理的管理模式 

  不管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关键是符合市场的运行规律和社会化的运行机制,我认为管理所是否按照以下形式运行: 

  1、充分发挥管理所主职能的作用。做好市场监管、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市场服务等工作,确实做到管理中心下移。 

  2、定期为稽查大队提供有价值信息。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条达到万元以上的有价值信息(这是一项硬性指标),大队根据信息情况再经营,争取达到网络案件。 

  3、把主要精力放在零售户的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上,尤其是全力搞好“连户自律、区域自治”(“连户自律”:即在零售户集中的街道、路段、居民小区、车站等选出1个守法经营、责任心强、头脑灵活、诚信度高、人缘较好的经营者为监督代表,对其它零售户进行守法经营的监督,其它零售户同时也相互监督,使专卖的被动管理向零售户的自主管理延伸;“区域自治”:就是在某一特定的区域:一个村、一个居委会、一个乡镇驻地等,选出1-2个守法经营、责任心强、头脑灵活、诚信度高、人缘较好的经营者为监督代表,其工作内容与“联户自律”相同。)的工作上,及时总结该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逐步加以改进,真正实现零售户由被动管理向自主管理的方向转变,实现零售户的自律经营。 

  4、了解市场动态,及时向专卖科反馈,为市场净化提供决策依据。 

  5、积极做好无证户的教育转化工作,对教育转化屡教不改的无证户要及时告知稽查大队进行整治。 

  6、搞好零售客户的户籍化管理,对零售户要做到“三清四明”,充分掌握零售户的经营动态,对销量异常户要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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