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南涧烟草规范确立08年五类用工方式 |
|
|
|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熊发兴 更新日期:2008-1-7 |
|
烟草在线南涧消息 连日来,云南南涧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认真按省州烟草部门依法用工、规范用工的要求,结合实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订出《南涧县烟草专卖局(公司)贯彻〈劳动合同法〉用工实施方案(草案)》,方案(草案)拟出了2008年的五类用工方式。
一是有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工。主要指固定工和内部退养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及新《劳动合同范本》修订约定事项,办理新的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合同到期符合续签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工。主要是外聘用工的专卖协管员、卷烟客户经理、烟叶站站长,按《劳动合同法》及新《劳动合同范本》拟签订2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工;
三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用工,主要指承包烟叶生产各个阶段工作的相关人员(类似烟农协会、业主、承包组等形式);
四是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关系属有资质的派遣单位,此类用工主要指驾驶员;
五是保安员、保洁员等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外包。
此五类用工方式,按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合同合法权益。
目前,南涧县以五类为主的2008年用工方案(草案)已在职工大会上通过,待大理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后执行。劳动合同用工的进一步规范,将为全县烟草企业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