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泰安局制订领导干部跟班工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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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金传龙 更新日期:20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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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泰安消息 为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有效指导,近日,山东泰安市局(公司)制订了领导干部跟班工作规定。
该规定要求各县级局(营销部)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跟班时间不少于月工作日的一半。市局机关(含营销中心)营销、专卖等业务科室副科级以上人员,每月跟班或基层调研不低于六天;其他科室副科级以上人员不低于四天。跟班结束后,每人要认真填写跟班日志,并对在跟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该局领导高度重视,把跟班作业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局政工(监察)科已将跟班工作日志落实情况纳入“千分制考核”,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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