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黄石市局全面理顺劳动用工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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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曹祥义 更新日期:20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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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黄石消息 去年底以来,湖北黄石市局根据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在实施新一轮机构调整、干部定编和定岗裁员改革后,从实际出发,全面理顺劳动用工关系,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构建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为下一步的“定岗、定责、定员、定薪”四定改革奠定了基础。
该局一方面严格规范“进口”管理。将所有用工列入编制计划,统一由市局人事劳资部门从严把关管理,任何所属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进人”。
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合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合同制和代理制用工由市局分别签订无固定期限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派遣用工分别由三家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续签至2009年9月底止的有期限合同;对门卫、炊事员之类的临时用工分别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至4月份,所有在册在岗的417名用工都已签订合同到位,所有劳动合同文本统一由市局人事劳资部门存查。
同时,严格规范薪酬管理。对合同制、代理制和派遣制用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集中办理“五险一金”,并做到对象、标准、基数三个统一,并根据全市劳动力用工价格实际,适度调增派遣用工的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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