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南昌市局首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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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南昌市局 章凤英 更新日期:200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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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南昌消息 近日,南昌市烟草专卖局接到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授予2006至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文件,这是南昌市烟草专卖局首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南昌市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文明创建工作,努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做好、做实、做精,使文明创建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南昌市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专人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经营、专卖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使精神文明创建真正融入到烟草企业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努力实现南烟草又好又快发展。
与此同时,南昌市局还始终不忘回报社会,经常组织开展“建责任烟草,树行业新风”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地方文明建,积极参加地方公益事业,多次得到省市政府和高度评价和烟草行业表彰,在连续七届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今年喜获2006至200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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