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局以“三原则”规范行业广告宣传活动
作者:王凌容  更新日期:2008年6月30日

  烟草在线据《重庆烟草》报道  近日,重庆市局(公司)出台行业广告宣传管理办法,以“三原则”规范行业广告宣传活动。

  民主决策原则。各基层单位对于广告发布、产品促销、形象宣传等广告宣传活动的内部立项、审批、监督,必须经班子民主酝酿,实行集体决策、科学管理。

  预算管理原则。严格按照《重庆市烟草行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对全市行业广告宣传品的采购。基层单位年度广告宣传费用由市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超过预算总额的项目必须进行专项审批。

  规范运作原则。行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控管,在广告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并实行痕迹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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