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局规范合同管理
作者:云南省大理州公司 赵泽恒  更新日期:2008年7月1日

  烟草在线大理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公司系统对外经济活动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云南大理州局(公司)结合“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创建活动,严格规范合同管理,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终止并收回原来对相关单位人员的所有授权。

  二、州局(公司)资本性支出工程项目合同,由州局(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各县市分公司资本性支出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总会计师签订;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资本性支出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分公司经理签订。

  三、烟叶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合同、烟叶生产种植合同、劳动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分公司经理签订。

  四、卷烟购进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州公司卷烟经营部指定专人签订;烟叶销售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州公司烟叶经营部指定专人签订。

  五、烟叶复烤加工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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