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局(公司)进一步规范新增卷烟品牌管理
 更新日期:2008年7月1日

  烟草在线据国家局行业网站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进一步加强新增卷烟品牌管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凡新增卷烟品牌规格,必须由盟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向区局(公司)申报。 

  区局(公司)规定,申报前要依靠市场检验产品,各单位品牌经理与工业企业营销人员要根据产品特点向消费者开展测试,征求意见,做到优胜劣汰,进入考察期的品牌必须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的《百牌号目录》中的品牌。一般情况下,测试时间不低于15天,样本不低于1000人,测试完成后将《新品上市消费者调查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新增卷烟品牌请示文件等材料报送区局(公司),由区局(公司)统一上报国家局审批,待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进入试销期。区局(公司)没有批准的新增品牌卷烟,各盟市公司一律不能签订合同、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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