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局加大事故隐患整治责任追究力度
作者:郴州市烟草专卖局 方明 更新日期:2008年9月17日
烟草在线郴州消息 为建立安全工作长效责任机制,强化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严肃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纪律,增强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效力,根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郴州市局安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近日,湖南郴州市局(公司)制定并实施了《郴州市烟草专卖局事故隐患整治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且整治不力的单位,将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由上一级安保部门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并对单位在相应的年度或季度、月份安全目标和工作目标考评中予以降等或否决处理。同时,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全额取消或部分取消年度安全奖金,全额扣除或部分扣除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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