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局多措并举努力打造严格规范企业
作者:郴州市烟草专卖局 方明  更新日期:2008年9月25日

  烟草在线郴州消息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08〕17号)和《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湘烟法〔2008〕245号)文件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湖南郴州市局(公司)在全市烟草商业系统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统一组织学习

  学习以培训的方式进行,实行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局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副股级以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县(市)局法规、专卖执法人员的集中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为主。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定》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安排得力的工作人员,确保贯彻实施《规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贯彻实施《规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具有一定的难度,要求各单位法规、专卖、办公室、人劳、监察、信息部门加强协作。

  严格实施监督检查

  各单位对《规定》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开展工作检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

  通过贯彻实施《规定》,将进一步推进全市系统管理创新和依法行政,逐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保障郴州烟草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为振兴地方经济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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