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中烟公司稳坐河南省国税纳税头把交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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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丁新伟 更新日期:2008-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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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大河报》编辑报道 在全国第一次以集团为评定对象的纳税新标准下,河南中烟公司以90.66亿元的国税纳税,成为去年河南国税的第一纳税大户——在前年以纳税人为标准的河南国税纳税排行榜上,河南中烟公司排名第一。
“去年我省国税纳税大户的评比,可以说开了全国之先。”在4月18日召开的2007年度河南省国税纳税百强排行榜发布会上,河南省国税局一位负责人说,“以往纳税大户的评比,全国均以独立的纳税人为对象,2007年的纳税大户评比,河南在全国是第一次以集团为对象进行评选。”
新标准下,在河南国税去年纳税百强榜上位居前十名的纳税大户分别是:河南中烟公司(90.66亿元),中国烟草河南省分公司(25.64亿元),河南省电力公司(22.97亿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20.26亿元),平煤集团(16.34亿元),安钢集团(13.92亿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12.27亿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11.3亿元),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10.79亿元),永城煤电控股集团(9.8亿元)。去年全省国税纳税百强共缴纳税款426亿元,占当年全省国税收入总额的52.96%。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河南中烟工业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突出重点品牌运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营销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卷烟销售保持了健康发展态势。
一季度,河南中烟共销售卷烟86.31万箱,同比增长6.98%。一二类卷烟销量达8.93万箱,同比增长45.38%,占总销量10.34%,同比提高2.73%。“帝豪”、“红旗渠”两个重点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帝豪”销量6.3万箱,同比增长29.12%;“红旗渠”销量44.75万箱,同比增长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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