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赣南卷烟厂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检查”
作者:江西中烟赣南卷烟厂办公室 黄健华  更新日期:2008年6月23日

  烟草在线赣南消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赣烟工法综[2008]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三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江西中烟工业公司督查工作,赣南卷烟厂对督查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安排。

  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就办公用品和信息化设备的申请、采购和验收原程序、采购数量和方式对督查组进行了详细地汇报,同时针对“三项检查”必须三权分立的方式对办公用品和信息化设备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使操作有章可循,使管理更甚严谨,进一步夯实了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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