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烟徐烟调整出台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作者:陈玲玲 更新日期:2008年6月25日
烟草在线徐州消息 日前,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徐州卷烟厂依据国家局三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将《烟草行业招标采购活动廉政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薪酬、预算、投资管理三大委员会议事规则,融入到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中,调整完善出台了新的厂务公开实施细则(暂行)办法。
新办法本着监督什么,公开什么的原则,针对新形势,新变化,结合以往实施厂务公开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对企业厂务公开体系中的许多制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疏理、完善和提升,较好的适应了新的管理体制要求。
在细则的制定过程中,徐烟工会和纪检监察处牵头和组织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反复进行研讨,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岗位情况提出了中肯意见,厂工会汇总意见再行修改后,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始实行。
新制度中,以三大委员会提出决策建议,厂长办公会形成决策,有资质的专业小组成员介入执行过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适时分层级公开,廉政监督工作小组全过程监督为基本框架,明确了公开的形式、内容、办法、层次、责任等相关程序。制度中特别对企业的招标(采购)活动中需准备的公开材料进行了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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