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长泰县烟草局加强对有证无照户的监督管理 |
|
|
|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谢玉娜 更新日期:2008-1-16 |
|
烟草在线长泰消息 福建长泰县局根据福建省商业系统局长(经理)座谈会、漳州市局局长办公行政会等会议的精神要求,将加大力度对有证无照(即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零售户进行监督管理。
据悉,该局将采取灵活方式加强对有证无照的法律宣传解释工作,督促目标户抓紧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长期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将根据《无照经营处理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规定的内容签发送达告知书。同时,限定有证无照户于2008年元月31日前办理准许经营卷烟零售的工商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将暂停供货。如若自通知之日起满六个月仍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将按有关规定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这项工作将对规范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