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鄄城: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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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陈秋华 更新日期:2008-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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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鄄城消息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作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保护卷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山东鄄城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该局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全面、详细地向零售客户和消费者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真假烟鉴别知识,加深他们对烟草政策的理解和对假烟危害性的认识,以防上当受骗。同时要求专卖人员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有利的客观条件。
通过“控大、扶中、拉小”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提升服务客户能力,以保证消费者最方便的购买到自己需求的真烟。鼓励消费者熟知熟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纳入到《烟草专卖法》中,鼓励消费者当因购买到假冒伪劣卷烟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要默默忍受不吭声,而是要勇敢的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更大多数消费者更长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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