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原阳局一贩卖卷烟分子获刑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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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魏伟 更新日期:2008-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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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原阳消息 近日,被告人贾某,因涉嫌贩售大量违法卷烟被河南原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8000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2005年5月25日,许昌县榆林乡东榆次村贾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牛某等(已判刑)没有办理烟草经营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参与贩售9500条“许昌”牌违法卷烟,案值19.19万元。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近日被原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与本案相关人事均已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案的告破狠狠打击了不法烟贩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卷烟零售商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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