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假冒卷烟案值260万 两青年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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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杨克元、胡彦珣 更新日期:20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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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新民网报道 2008年5月7日,记者从上海闵行区法院获悉,来自浙江温岭的周友朋因销售假冒卷烟,被闵行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记者从闵行区法院了解到,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间,周友朋以“孔文庆”的假名,在闵行区租借了两处农宅,作为仓库存放其准备销售的假冒卷烟。
2007年12月初,上海徐汇区青年沈振宇在得知周友朋销售假冒卷烟的情况下,仍接受雇佣,运输假冒伪劣卷烟和管理上述仓库。
2008年1月16日,周友朋租借的两仓库被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闵行分局查获,当场缴获待销售的中华、红双喜、利群、三五等各种品牌假冒伪劣卷烟共计l.69万条,货值金额260万余元。沈振宇被移送公安机关,
2008年2月25日,周友朋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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