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局专销联动促进客户规范经营
作者:大理州局(公司) 邹文凤  更新日期:2008年8月29日

  烟草在线大理消息  云南大理州局(公司)强化专销联动,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和经济约束手段保护守法经营、惩罚违规经营,引导客户建立起“只有规范经营,才能获取效益”的规范经营理念,实现了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控制市场向充分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控制市场的转变,市场控制力明显增强,也获得了绝大多数零售户的支持和响应。

  大理州局(公司)出台“专销联动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制度明确了专销协作内容和工作联动机制,促使专卖部门和销售部门连责连心、相互支持。专卖部门根据卷烟销售情况,自觉做好日常市场拜访和现场管理,查找和加强市场规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违规经营信息和客户异常订货情况,及时对违规经营户进行查处,有针对性地对异常客户加强监管。营销人员发现市场疑点,主动请专卖人员跟线排查,对因违规经营被查处的零售户,做好解释协调工作。

  其间,双方建立了基于信息共享的动态市场分析机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全州“卷烟营销综合管理系统”和“专卖管理系统”上分别为相应的专销人员赋予相应的共享信息(包括客户档案资料、卷烟销售资料、卷烟新品培育资料、客户经理工作资料、市场信息和客户办证、关、停、并、转信息等)的查询权限;二是州级和县级分别建立每月一次的专销联席会议制度,基层专卖所和客户服务部建立每周召开一次的专销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建立“三线(营销线、专卖稽查线、物流线)”、“四员(客户经理、专管<稽查>员、电访员、送货员)”信息反馈、互控制度和流程。双方通过这三种途径共享信息,反馈问题及建议,分析市场动态,实施网络运行质量监控,协商解决问题。

  大理州局(公司)专销联动能够取得明显实效的关键还在于,对违规经营户实行限制供货的整改处理办法,利用经济手段促进客户自律。发现零售客户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为(如经营“假、私、非”)和严重违反明码标价管理的恶意价格竞争且拒不听从经营指导行为,根据违规的程度把客户界定为“违规客户”或“严重违规客户”,并进行客户告知,给予3至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内对紧俏、畅销、高毛利牌号减半或全部控制投放。卷烟零售户在整改期间如再次被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则作暂停供货处理,提请烟草专卖部门限期处理库存,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整改期间,违规零售客户对自己的违规行为有深刻认识,积极配合整改并做出书面保证,经州公司卷烟营销中心市场部核准后,可缩短整改期,但“违规”客户整改期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严重违规”客户整改期不得低于三个月。若恢复正常供货后再次出现违规的,作一次性停止供货处理,并提请烟草专卖部门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大理州局(公司)专销联动方案的实施,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和经济约束手段使客户认识到规范经营才是维持合理经营利益的关键手段,进行促进了客户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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