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局修定运输及收货确认制度规范烟草制品流通
作者:山东省局(公司)整顿办 更新日期:2008年9月23日
烟草在线山东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品流通秩序,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省内运输的内部管理监督,山东省烟草专卖局不断探索对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加强监管的新措施,在对以往实行的收货确认制度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近日,重新修定了《烟草专卖品省内运输及收货确认管理办法》。
《收货确认管理办法》是山东省局对国家局“到货确认”制度的延伸,突出了对烟草专卖品运输过程的监管节点,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管理和监督措施。《收货确认管理办法》规定卷烟从批发企业到零售户和烟叶从烟站到储运站的流转过程中,必须使用准运证,准运证必须在有效期限内确认。在整个流转过程中,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履行收货确认程序,相关监督措施必须到位。《收货确认管理办法》的实施,规范了烟草专卖品运输流程,加强了对运输过程的监督,做到了“环环相扣、责任到人”,有效预防了体外循环、拆单分摊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实现了对“两烟”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的“闭环式”监督。
为保障《收货确认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9月16日,山东省局制定《省内烟草专卖品收货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分步骤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初步构建了以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监管为主线,“三个闭环、环环相扣、三个环节、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实现了内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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