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假冒香烟 且无证照马鞍山两烟贩被重罚 |
|
|
|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孙孝明、孙勇 更新日期:2007-9-11 |
|
烟草在线据《新安晚报》报道 备受马鞍山市民关注的非法经营假冒品牌香烟案,近日终于法槌敲定。此案经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两被告人作出判决:主犯杨正林犯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从犯李学清犯非法经营罪,单处罚金2.5万元。
经审理查明,杨正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物流运输的方式,多次通过广州市的张某购进大量假冒“玉溪”等品牌香烟到马鞍山市,批发销售给该市个体烟草经营户夏某﹑汤某等人。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杨通过张指定的邮政储蓄卡存付购烟款共计119.7万元,购进假冒“玉溪”等品牌香烟1.7万余条。今年1月17日凌晨,杨正林指使李学清到该市新时达储运公司提运香烟时,被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当场抓获,查获假冒“玉溪”牌香烟150条、硬“中华”香烟50条,货价5.2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