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资讯 | 管理营销 | 人物频道 | 文化广角 | 商业平台 | 烟叶平台| 期刊平台 | 烟草之家
  国内 - 国际 - 聚焦 - 专栏 - 评论 - 控烟 - 专题 - 观察 - 智囊 - 理论家 - 烟趣 - 史话 - 烟具 -工具栏
  科技 - 烟标 - 论坛 - 网建 - 客户经理 - 企业文化 - 恋恋烟尘 - 留言板 零售户平台 - 烟机辅料平台
 
·登录
搜索
 新闻首页 - 国内 - 国际 - 控烟 - 评论- 聚焦 - 专栏
恶意注册“黄鹤楼”网络域名被判注销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3-17
  烟草在线据《楚天金报》报道  3月13日,武汉市中院审结首起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案,认为邓某恶意注册www.黄鹤楼香烟.cn等四个含“黄鹤楼”的中文域名,判其立即注销上述网络域名。

  2006年5月,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武烟)计划注册“www.黄鹤楼烟草.cn”中文域名时,发现该域名已存在,其所有人是江西人邓某。再查询得知邓某于同年4月还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注册了“www.黄鹤楼商贸.cn”“www.黄鹤楼商贸.中国”“www.黄鹤楼香烟.中国”等中文域名。武烟遂诉至武汉市中院,要求邓某停止侵权行为。

  法庭上,邓某辩称“我宣传的是蒸汤特色餐饮,与原告经营不属同类产品”,并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请。

  法庭审理认为:邓某注册的四个域名主要部分“黄鹤楼”与原告注册的“黄鹤楼+图形”商品商标相同,是对原告商标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简单复制;邓某未经许可注册“www.黄鹤楼香烟.cn”等域名,易引起公众误认;邓某利用“www.黄鹤楼香烟.cn”等域名从事产品宣传、网络交易等活动,具有显而易见的商业目的。法庭遂作出前述判决。


新闻查询
关键字
栏 目
高级搜索
热点新闻
·解读国务院机构大部制改革与烟草改制
·专家:男性吸烟的四大误区
·国家烟草专卖局将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两会”上的烟草人
·两会上有关烟草的声音
经典回顾
·反哺农业,烟草行业做出大贡献
·人大代表朱绍明:“大部制”对烟草影响不大
·解读国务院机构大部制改革与烟草改制
·烟草公司要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客户观
·论扶优助强与鼓励异军突起、后来居上
相关新闻
 · 浙江杭州局联合公安成功破获运销假烟网络案
 · 武汉烟草集团烟叶公司努力打造优秀烟草团队
 · 山东成武局:营造提升网络基础良好氛围
 · 宁夏打掉三个销售运输假烟网络案值近400万元
 ·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开始全面“禁烟”
Copyright©1997-2008 by TobaccoChina Online LLC.本网站所有内容均受版权保护。
未经版权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媒体翻印或转载本网站的部分或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