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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阆中11.15售假网络案主犯被判刑
字体:【  】  作者:任飞、秦堂蛟  更新日期:2008-5-4
  烟草在线阆中消息  4月9日上午,四川阆中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该市烟草专卖局2007年11月15日查获的销售假烟网络案主要案犯邓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至此,这起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的销售假烟网络案主犯终于得到法律严惩。

  2007年11月15日凌晨,阆中市烟草专卖局会同南充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正在南部县草市街某干洗店门口卸货的一辆小件快运车(川R 281××)就地挡获,从车上查获假冒卷烟340条,涉案金额54900元。同时,执法人员还从该干洗店房间内查获假冒卷烟56.9条,涉案金额达5452元。前后共查获假冒卷烟396.9条,总货值达60352元,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了以邓某为首的4名犯罪嫌疑人,邓老六“等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为深挖细究“11.15”假烟网络案,该局与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此案展开了深入调查。经过数月的调查取证,掌握了“11.15”假烟网络案的主要违法事实。2008年4月9日,阆中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本案主犯邓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案人宋某交由阆中市烟草专卖局处以1万元的罚款。

  至此,震惊南充的11.15销售假烟网络案侦破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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