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南宁消息 2008年6月18日,广西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庄严宣判,判处去年南宁烟草专卖局与公安机关破获的“8.10”特大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四名主犯有期徒刑,其中主犯陈翠容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主犯李家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6万元,其他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和1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欲熏心皆为“赌”
“8.10”案件是售假网络案涉及运输、销售等环节,网络分布南宁、崇左、梧州、广州、东莞、汕头及福建等地,销售窝点17个,查获假烟数量799.73件,涉案人员21人。根据主犯陈翠容供述其从2006开始接触到假冒卷烟的买卖渠道,陆续开始做一些伪劣卷烟销售生意,后来因为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急需钱的陈翠容开始铤而走险,从以前的“小打小闹”,开始联合李家富、李家强、徐仕祥等四人干起了“大买卖”,陈负责进货和跑销售,二李负责帐目管理、雇佣小工、发工资,徐负责提货、送货,短短几个月一个分工明确的共同犯罪组织就建立起来了,经几人四处活动,其销售假烟的网络越来越大,拥有卷烟存储仓库4个,聘用小工5人,发展下线22人,下线分布横县、大新、德保等地。
铁证如山难逃法网
陈翠容等人自认为其犯罪行为隐蔽,不易发现。但起行为其实早就引起了南宁市烟草专卖局的注意,根据线人提供的线索,该局在2006年12月就成立了专案组派人对该团伙中主要工人的接货、提货的行踪进行了监控,直到陈等人走入烟草局和公安人员的视线,其4大仓库逐渐暴露……
烟草、公安的收网联合行动干净利落,抓获四主犯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8人,查获假冒伪劣卷烟39986.5条,扣押用于货款转帐和支付工资的银行卡1张和以及货款清单。最让当事人意外的是,这个案件东窗事发的地点正是犯罪嫌疑人认为最隐蔽的、最难发现的火车站货四—1号仓库,仅在该地点就查获了各类假冒伪劣卷烟7510条。虽然法庭上四人对自己的行为百般狡辩,甚至对之前供述翻供,但由于四人的辩解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对其前后矛盾的说法提出合理解释,而公诉方提交证据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最终做出了本文开头的那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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