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皮看市场之三:用市场的眼光打量烟草改革 |
| 字体:【大 中 小】 皮屹峰 更新日期:200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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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摘要:近两年,以市场为取向成为烟草改革的方向。工业企业不断兼并重组,商业企业努力消除非市场因素,异常轰轰烈烈的运动式改革浪潮扑面而来。本文从市场化的概念、实践、环境制约等方面对改革给予了分析与评价,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烟草改革 市场化
一、烟草改革的背景
始自2003年的工商分开,成为中国烟草发展史上的重要拐点。之后,国家局烟草新政不断出台,工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烟草改革让人耳目一新。在改革的背后,是什么样的背景在驱使改革的推进,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掌控改革的方向,值得关注与研究。
一方面,央企改革重组大刀阔斧的推进。做大、再做大,已经成为国资委重组央企的核心命题。鞍钢与本钢合并,海信收购科龙,航空业重组等都是围绕这一命题展开。高层希望通过重组这个减法,使央企的数量降下去,把规模和竞争力提上来。目前,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已经减少为169家,大都是本行业的排头兵,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中海油185亿美元参与收购美国优尼科公司,海尔美国建厂,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都显示了中国大公司的实力,也展现了央企改革的成果。国资委推动央企重组的思路深刻地影响着烟草业的改革进程。
另一方面,来自国外烟草巨头的威胁始终存在。国家政策对烟草业的保护有始必有终,菲莫、英美、日烟等寡头对中国市场垂涎已久,国内市场国际化的趋势明显。同时,中国烟草企业不可能也不应该长期盘踞国内,经济全球一体化要求他们必须走向国际市场,与业内寡头同台竞争。
二、烟草改革实质及评价
自工商分开以来,烟草改革推进的方向或核心,按官方的语言是“以市场为取向”。在烟草各级领导人的众多报告和讲话中,“市场”二字引领思维,颇为时髦。但究竟什么是“市场化”?
所谓市场化至少有两重含义,第一是政府尽可能不干预企业的市场活动。不干预当然不是什么都不管,而是指政府尽可能不作为当事人去参与市场活动,而主要负责制定规则、维持秩序。第二个含义就是由市场定价。如果仍由政府广泛控制价格,就算不上市场经济。市场化的表现可以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在可以实现相对充分竞争的领域放手市场调节,这些领域生产的产品可以依靠市场来定价;二是在竞争不充分的领域,政府对垄断做适当的限制;三是应该由政府做的,但是可以按照市场化的规则委托私人机构去做,如计划生育、环境治理等,哪家价格低、质量好就委托哪家私人机构来做。这三种类型实际都可以说是市场化的形式。
在实践中,烟草工业不断兼并重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经减少为46家,红塔、红云、上烟、白沙等引领中国烟草未来的大集团不断扩展。产业向优势企业集中和培植巨无霸企业一直贯穿两年多来国家局实施的工业重组轨迹之中。烟草商业改革将分公司推上了经营主体的平台,试点并将推广按订单供货,着力消除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力图让工业更加直面市场,也更能体会市场的残酷。
工业改革有破有立,是框架的重新构筑;商业改革则是机制改良,是资产关系的理顺。改革的初衷,是以市场为价值取向,通过市场化来提升中国烟草的整体竞争实力。但以目前的进程来看,烟草改革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取向”,路途尚远。
首先,从概念上看,当前推进的市场化改革,推进的仅仅是业内的市场化。由于专卖立法限制,外部资本与企业无法参与烟草主要经营活动;由于地方政府对GDP的追求,内部企业不可能自主退出竞争;由于烟草企业的国有身份,企业家、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三个因素的障碍决定了完全市场化的自由进退机制根本无法形成。既然建立完全市场化的条件尚不具备,那就只有运用政府有形之手来推一把,而政府行政手段的干预又会使改革偏离市场化的轨道。
其次,从推进改革的措施来看,行政手段仍为主导,对市场机制的建立尚未重视。对工业企业进行整合重组,采用市场手段既费时,过程还无法控制,结果也可能不明朗,会消耗掉部分国有资产,而采取行政手段时间较短,过程可控制。于是行政手段在烟草改革中得到充分运用,发挥着巨大作用,但与此同时市场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却被忽视了。从现在发展的情况看,国家局推动企业重组的手越来越主动,力量也越来越大。可以说,尽管明确了市场化的方向,但我们对市场化的认识却依旧模糊,对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完全理解,什么是适合中国烟草发展的市场化道路尚未形成共识。
再次,从改革取得的成果看,亦欣然亦忧虑。通过改革,烟草业迅猛发展,税利指标不断攀升,令人欣喜。但市场化水平究竟有多大提高,却让人忧虑。当前的工业改革似乎陷入了规模扩张的惯性,言必称兼并重组,或强强联合。在这样的整合过程中,企业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也没有发生改变,内部管理也没有得到加强,所谓的董事会、监事会是否真正发挥作用,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张并没有带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在这一点上,应以韩国模式为镜鉴。而商业改革仿佛要慢半拍,省级公司退出经营领域,分公司成为市场主体,市场人为分割更为零散,似乎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相背离。推广按订单供货和建立全国统一的呼叫平台,仍然有许多技术障碍。商业改革本意是让工业更加直面市场,但在实际中工业仍然难以触摸市场跳动的脉搏。
三、相关建议
烟草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应该给予肯定,尽管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每往前迈进一步,都需要组织者的极大智慧和实施者的巨大勇气。我们应该坚持既定方向,不断完善改革措施,修正改革可能偏离的路线,将烟草市场化改革进行到底。
首先,改革必须兼顾三方利益。改革往往伴随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各方利益博弈的格局随之出现。在改革进程中实际交织着三方利益:一是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利益,二是以职工为代表的企业利益,三是以消费者为代表的公众利益。前二者对改革具有直接影响,比如经营状况良好的房地产业重组失败,就是因为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无法协调,如果被整合,企业职工的风险可能大于收益,管理层的权利可能被重新分配,职工的收益也可能下降。传说中的红塔与红河重组进展不畅也是同样的道理。公众利益则是通过市场反应,具有滞后性,但其对改革,对企业,对国家经济的影响显而易见。只有当三方利益一致或能够达成妥协,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其次,改革必须自下而上。纵观中国改革进程,大凡取得成功或效果较好的,都是自下而上推动改革。由于实行行政分权和经济分权,使中国的改革完全不同于苏联东欧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功;中国现代改革的始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星星之火也是在农村最基层——安徽凤阳小岗村迸发出来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乡镇企业的百花齐放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里程碑式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的,也正因为这些改革的成功,导致了“先试点、再推广”成为中国改革的习惯做法。2003年工商分开是一个成功的改革,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管理者创新的案例。但其中一些自上而下的做法却使后来的举措仿佛难以为继,比如目前省级工业公司的定位已经偏离改革初衷,对多元产业的“一刀切”似乎也不符合市场规律。改革自下而上,重要的是强调在模式选择上、在措施制定方面不拘泥固有思维,不搞大一统,比如网络建设,上海、大连、成都各地模式不尽一致,只要量体裁身,因地制宜,取长补短即可。我们当前的一些做法也符合这个道理,按订单供货,实质是变自上而下的卷烟产销交易方式为自下而上。
第三,改革要注重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协调搭配。无形之手就是用市场手段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对烟草工业来说就是用成本和竞争来淘汰不合格的企业。烟草高层应当注重为工业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良好的发展机制,要看到竞争的积极面,鼓励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电子家电产业通过激烈的竞争,产生了联想、TCL、华为等产业巨头,他们实施跨国并购显示了不凡的国际竞争力。事实上,市场机制也有发育过程,如果一出现问题就想到用行政手段来替代,那么市场机制只会不断被扭曲。在商业改革方面,要完善行政管理机制,进一步打破地区封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由于商业环节的属地化管理与经营,使得烟草商业不能自发地完成向集约化转型的任务,那么就需要运用有形之手来推进商业改革,为工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和公平的市场规则。
第四,改革必须产生“化学变化”。改革追求的是效果而非模式。国有企业改制多年,直到国资委的成立才解决了出资人缺位的尴尬,距离现代企业制度仍然遥远。烟草业改革无非是想通过业内的市场化来达成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但我们过多的关注业内企业数量的增减,工业格局的“几变几”。企业竞争力的构成因素不仅有资本、规模,更有企业家才能、劳动力素质、研发技术、内控机制等。烟草企业重组不应仅仅停留在“物理变化”,我们更期待剧烈的“化学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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