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通市12类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
|
|
| 字体:【大 中 小】 更新日期:2008-4-30 |
|
烟草在线据江苏网报道 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市爱卫办作出部署,从即日起,南通市区影剧院、体育场、书店、医院等12类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南通市爱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禁烟规定是根据市政府《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精神制定的。12类禁烟公共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茶座等公众娱乐场所(含网吧)及其公共电梯间;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比赛厅及公共电梯间;公共浴室、美容院、按摩房、推拿室;书店、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苑)和展览馆的展示厅及其公共电梯间;200平方米以上商店(商场)的经营场所及其公共电梯间;银行、证券、保险、邮政、电信、供电等公共服务场所及其公共电梯间;火车站、机场的售票厅和等候室;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及其公共电梯间;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室内教育活动场所及其公共电梯间,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和幼托机构;旅游饭店及旅游景区;市级机关的会议室、接待室等。
此外,市爱卫办还对市区公共场所提出5项控烟要求:有禁烟标识;有劝阻吸烟的制度;单位会议室有明显禁烟标识,不得放置烟灰缸,来客不敬烟;禁烟区域地面无烟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歌舞厅、浴室的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吸烟室。
据悉,市爱卫办将于5月中旬组织四轮检查,确保6月底前市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全面达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