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建议杭州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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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更新日期:2008-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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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杭州网报道 “吸烟是公众健康头等杀手,虽然是一种慢性毒害,其危害控制却不是小事。政府应以改善公共安全和公众生活品质、生存环境的高度对待公共场所禁烟,政府有责任确保人们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场所等公众区域免于接触到二手烟草烟雾。”
人大代表胡洪志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建议。建议中,他提供了一份翔实的数据,吸烟危害公众健康的状况已经令人震惊。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有3.5亿“烟民”,占人口总量近1/3,且正在以每年3.5%的速度迅速增加,特别是青少年吸烟者增加速度较快,“烟民”低龄化趋势令人担忧。每个“烟民”对周围人群产生的烟熏影响更不能忽视,我国约有5.4亿不吸烟的人群经常性遭受二手烟的侵扰,其中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1.8亿。也就是说,全国约70%公众的健康都直接或间接受到吸烟影响。
虽然,国家早在1991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影剧院、音乐厅、舞厅、音乐茶座、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1995年《杭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91号)规定9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但现实情况中,杭州公共场所吸烟司空见惯,到处可以看到烟雾弥漫。胡洪志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社会的默认许可,这实际上成了公共场所吸烟的通行证。吸烟者没有觉得自己吸烟会给周围人群带来危害,被动吸烟者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或即使意识到也束手无策。
为此,胡洪志提出倡导政府机关表率,大力促进杭州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行动。
他建议,重新修订出台政府禁烟规定或市长令,扩大公共场所的禁烟范围,除原有9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外,还应对办公场所、饭店餐厅、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和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场所实施室内全面禁烟,尤其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场所及食堂、卫生间、通道、电梯等室内区域禁烟。在强化政府有关部门监督职责外,建议进一步明确和提高公众、媒体参与监督的意识和力度,公布公共场所禁烟的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电话(如12345等),公众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禁烟职责,有权申诉和对有关责任单位问责。
同时,政府机关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倡议政府机关部门带头禁烟,政府建筑、机关办公场所率先做到全面禁烟,机关工作人员率先遵守在公共场所、会议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少抽一支烟、少递一支烟,为健康和无烟环境多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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