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工民主党:用法律武器推进公共场所禁烟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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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更新日期:2008-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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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北方新闻网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两会期间,农工民主党内蒙古区委向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递交了一份“关于要尽快制定控制烟草危害和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法规”的提案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已经众所周知。2006年年初,《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作为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它的生效意味着缔约国必须严格遵守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然而近两年过去了,我国履约进程缓慢,成效甚微。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禁烟方面,步履维艰,甚至停滞不前。目前,我国至少有5亿不吸烟者遭受被动吸烟,由于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足够的经费支持,公共场所禁烟常常是雷声大雨点小。
为此,农工民主党内蒙古区委建议:要制定控制烟草危害和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和规范各地的控烟工作,推动履约工作;加强对《公约》的宣传力度,做到社会动员,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控烟氛围;加强对控烟工作的领导,做到部门协同,齐抓共管,最好能够建立独立的、同企业利益脱离的烟草监管机构;加强人群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改善群众的健康素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戒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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