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烟草积极响应“世界无烟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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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作者: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王宇 更新日期:200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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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国家局行业网站报道 5月31日是第21个“世界无烟日”,今年无烟日的主题是“无烟青少年”。当天,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将全市卷烟送货暂停一天。这是深圳烟草为响应“世界无烟日”活动连续多年以来采取的一项举措。
5月28日,深圳市局向全市烟草行业发出了《关于响应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卷烟访销送货工作暂停一天,烟草行业自营门店停业一天,倡议全市烟草行业员工戒烟一天,以实际行动响应世界无烟日。
为认真履行烟草专卖的社会职责,进一步整顿规范卷烟市场秩序,营造一个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环境,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禁止青少年吸烟工作。从严格执法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角度,向全市卷烟零售户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规定的通知》,对零售户提出了守法经营、加强自律的要求。
在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时,深圳市局严格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凡中、小学校周围的商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依法不予发放。在向其他商户送达许可证时,同时派发了一份“温馨提示”和《许可证管理办法》手册,详细告知禁止向中小学生销售卷烟。深圳市局还统一制作了2万多个“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发放到辖区内所有卷烟零售户店中,确保“一店一牌”。专卖稽查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要求零售户必须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警示牌,并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对于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人员,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实有不按规定摆放警示牌或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进行改正。
同时,深圳市局还组织开展了多种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和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在全市范围营造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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