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油站里吸根烟 拘留所里住两天
作者:孙莹、万明、李进发 更新日期:2008年7月4日
烟草在线据中国广播网报道 近日,笔者从重庆市黔江区消防监督部门获悉,该区一货车司机停车加油时在加油站内随意吸烟,无视消防法规,被正在执行消防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最终换来依法行政拘留两日的苦果。
6月23日上午,重庆市黔江区公安消防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该区白家湾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驾驶号牌为渝H05792货车的司机廖某,正在加油机旁五米处吸烟。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并将其带回进行调查。
经调查得知,在加油站内吸烟的司机叫廖世双,重庆市黔江区石会镇人,从事货运已有三年之久,消防安全意识十分淡薄。针对其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从易燃易爆场所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法律条文规定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耐心地说服教育。但廖世双丝毫没有悔改之意,认错态度极不端正,不时阻扰执法人员的工作,影响十分恶劣。为惩前毖后,严惩消防违法行为,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经报黔江区公安局审批,对廖世双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两日。
据了解,近期石油价格迅速攀升,社会影响较大。为确保加油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重庆市黔江区消防支队连日派出工作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辖区各个加油站、点,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排查,为北京奥运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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