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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卷烟品牌
字体:【  】  作者:杨丙文  更新日期:2008-3-20
  烟草在线专稿  

  新闻事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安家瑶在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中呼吁政府尽快调研,停止将“中华”、“中南海”等代表民族形象的词语作为烟草品牌。

  点评:

  应该说安委员提议的主题是可以理解的,作为国家的驰名商标,“中华”品牌的卷烟早已蜚声国际,它是中国烟草的象征。一个品牌从商标设计到市场推广、从市场检验到消费者的接受、从国内的推崇到闯出国门被不同肤色的消费者认可,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用几代人的心血和努力才换来的。如果因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而扼杀了“中华”品牌,毁掉的岂止是一个卷烟品牌,而是把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给重重地伤害了。从此,国际上再也寻不到代表中华民族的传统卷烟品牌。

  安委员提议的本质是从维护国家的形象作为出发点,认为在“中华”、“中南海”的商标上,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印制上诸如:“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腐烂的脚板”,严重的损害了中华民族的形象,试想,如果按其思维,出口的卷烟凡是与人、文、地域、传统等有关的卷烟商标,是否都需要进行“改头换面”?卷烟的商标设计是不是都不能包含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符号?

  任何一种商标的设计,都追求丰富的内涵与外延,传统与文化的有机结合,没有品味的商标,也不会引起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也就失去了商标的意义。对于“中华”、“中南海”的卷烟品牌,我们应该全面的分析,既要考虑到警示图标给卷烟商标带来的负面影响,又要防止超越“度”的界限造成的顾此失彼,顾小失大。

  编后话:对于这个问题还是那句话:不能一位的说“停用”或者“更名”,搞一刀切。同时,对于国家形象可能出现的不好的影响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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