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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莫印度子公司违反印度控烟法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1-24
  烟草在线据阿萨姆邦时报报道编译  世界最大的烟草公司菲莫的印度子公司在果阿的一个广告公然违反了《印度控烟法》。

  最近,世界贸易组织的无烟活动主管Douglas Betcher博士在全球烟草公约的一个会议上说,“在许多国家内,烟草公司都违反了控烟法”。

  根据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2003烟草和其他烟草产品(禁止广告、管理商业和贸易、生产、供应和经销)法》,对销售点的烟草广告进行裁决。对有烟烟草和其他烟草产品做广告的情况,联邦政府根据该规则立即采取严格的行动。

  此规则明确提到在零售点的烟草产品,只能提到烟草产品的类型,不能提到品牌名称,或者印度法律禁止的任何其他促销信息或者图片。

  但是菲莫在果阿的广告违反了法令。“该广告,一开始,就不计后果地蔑视该法令,”国家根除烟草组织的秘书长Shekhar Salkar博士说。他在一封信中提出,要求菲莫的印度子公司为这种严重侵犯和不考虑公众健康的行为无条件地道歉。

  “该法令不允许在烟草产品零售点展示图片,但是该公司在幸运饭店附近的Panaji的小亭子中,以及市政花园以及果阿Vasco地区的Khalap Mension的D.V.talaulikar医院的亭子中的广告板上做广告。该法律声称,在卷烟零售点的广告板上只能包含这些词语‘这里出售卷烟,’”Salkar博士说。

  “大烟草对卫生政策的干涉是公约执行和实施的最大威胁。奥驰亚的菲莫、英美烟草和日本烟草利用它们的政治影响去削弱、延迟或者挫败全球的控烟立法。尽管烟草业声称已经改变了方式,它继续使用老练的方法来破坏有意义的立法,”企业社会责任国际组织的Kathy Mulvey在去年最近召开的烟草控制公约会议上说。

  销售点广告规则的准确规定如下:

  必须去除所有现有销售点的卷烟和其他烟草产品的广告板。

  法律中允许销售点使用的广告牌的规格不能超过60厘米x45厘米。每个广告板的上面都应当有规格为20厘米x15厘米的健康警语,展示板上只能列出销售点的烟草产品类型,不能提到品牌名称或者其他促销信息或者图片。

  销售点不能展示卷烟和其他烟草产品。

  “人们需要了解更多印度现有的控烟法,以及在协助政府实施同样法律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另一位控烟提倡专家Rama Kant博士说。他领导印度的反烟社会组织,还与国家根除烟草组织进行密切合作。

  只有时间将会告诉印度政府和果阿州政府对公众健康和其市民的康乐,以及根据法令采取立即而且严格的措施方面做出了怎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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