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收取吸烟费用?

在2007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医科大学副校长、江苏省人民医院院长黄峻提交了一份提案,要求有关部门征收吸烟有害健康费。他建议,按卷烟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的比例对烟草制品开征吸烟有害健康附加费,专款专用于控制吸烟、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包括开展各种控烟教育和控烟活动,预防与吸烟有关的疾病,加强卫生教育机构建设。

一石激起千层浪,黄峻委员的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不以为然者亦有之。

大多数人都认为:黄峻委员希望通过收取吸烟费用达到控烟的目的,其初衷无疑是好的。但问题在于,目前政府已经在对香烟征收重税,再增加这千分之一的费用,无论对生产商、销售商、购买人来说,都是九牛一毛。

那么,收费真的能对控烟起到很大作用吗?这部分费用又将会由谁来承担呢?一时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吸烟者不仅自食恶果,而且产生的二手烟对其周围的人也危害严重,同时影响空气质量、环境卫生,所以就应该为公众健康埋单。收取吸烟费还可以提高烟价,减少人们吸烟,并且所收费用都用于疾病卫生与健康事业,所以应该收取。

而有的人则认为即使收取吸烟费用,瘾君子还是会继续吸烟,因为戒除烟瘾很不容易,而且所增加的费用会加重烟民的支出负担,于烟民的健康还是没有任何帮助,所以收取吸烟费用意义不大。

……

无论如何,收取吸烟有害健康附加费这一提案的提出足以说明人们对健康越来越在意,对控烟也越来越关注,而由此产生的争论也将会继续。

正方观点一:吸烟就应该为公众的健康埋单

全国政协委员黄峻的这项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人都认为这是控制吸烟的一个好办法。

吸烟有害健康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有调查显示,中国13亿人口中有3.5亿烟民。目前我国每年因吸烟导致各种疾病而死亡的人数高达60万,比交通事故、意外灾害、谋杀、自杀、酒精中毒以及艾滋病造成的死亡人数总和还要多。据估计,到2025年我国每年将有2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

吸烟不仅危害烟民自己的身体,同时也损害吸烟者周围其他人的健康,给被动吸烟者带来危害。除了刺激眼、鼻和咽喉外,它也会明显地增加被动吸烟者患上肺癌和心脏疾病的机会,以及其它如呼吸疾病等等,严重伤害我们的身体健康。当吸一支卷烟时,要散发出2000毫升烟雾,含有害物质约300多种,其中致癌物质40多种,促癌物质10多种。由此可见,“吸二手烟”不仅将遭受到与“吸一手烟”同样的危害,而且对健康的损害还更为严重、更为强烈。遭受二手烟烟害的人数要远远大于吸烟的人数。

同时吸烟时卷烟经燃烧散发的烟雾以及随地丢弃的烟蒂都影响了空气质量与环境卫生,对公众的健康造成很大威胁,因此,吸烟就应该为公众的健康埋单。

正方观点二:收费可以减少吸烟率

打车有1元燃油附加费,抽烟也要交纳附加费。这意味着香烟的价格比原来更高了,而香烟价格提高之后,抽烟的人自然就会减少了。这是个简单、朴素的、直接的逻辑,任何消费品的涨价都可能带来消费者的减少,这几乎是个定数。政府增加对烟草企业的税收,提高烟草的价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拮据的人群减少吸烟。

这种做法也是国外控制烟草消费的有效手段之一,法国、西班牙、爱尔兰、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等国家都设定了卷烟的最低价格,而印度、保加利亚、奥地利等国家则直接提高卷烟价格,以此来增加吸烟的成本支出,从而达到减少烟草消费的目的。

华盛顿特区的反吸烟组织无烟儿童行动组织开展的研究指出,卷烟价格上涨会导致消费减少。卷烟价格每提升10%,卷烟的吸烟率就下降4%。而对于青少年来说,卷烟价格提高10%,将导致消费减少14%。在美国全国范围内的卷烟价格上涨之后,出现了消费的滑坡。在1998年达成烟草和解协议之后,名优卷烟价格上涨了21%,导致名优卷烟的消费减少了8.5%。除此之外,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都在卷烟提价后,出现吸烟率不断下降的趋势。

可见,收取吸烟有害附加费,进而提高烟价,是减少烟草消费、降低吸烟率的一条有效途径。

正方观点三:可支持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香烟生产和消费国,全世界四分之一香烟给中国人抽掉了。黄峻委员提供了一组数字,据江苏省疾控中心2006年调查,全省人群总吸烟率为42.93%;其中,男性吸烟率为66%,女性为4.04%;经常性吸烟率为32.2%,比1984年提高了5.06个百分点。特别指出,吸烟同时损害吸烟者周围其他人的健康,给被动吸烟者带来危害。遭受烟害的人数要远远大于吸烟人数。2005年我国因吸烟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竟高达2500亿。

然而,目前我国对与吸烟有关的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工作的投入还远远不够。只有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并且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才能更加有效的控制吸烟,并且为吸烟者进行治疗。

收取吸烟有害健康附加费,取之于烟民,用之于烟民。既可以达到控烟的目的,又能专款专用于各地的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可谓一举两得。

反方观点一:征“吸烟有害费”是“税收依赖症”

2006年10月28日,香港大学教授林大庆曾提出,中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增加对烟草企业的税收,提高烟草的价格,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拮据的人群减少吸烟,“增加税收迫使烟草涨价是控烟的最佳途径”。在我看来,黄峻委员和林大庆教授的观点如出一辙:抽烟就应该征税而贵得让人抽不起,香烟更贵了,抽的人自然会少了。他们的禁烟主张,实际患上了“税收依赖症”。

虽然税收对引导人们的消费取向具有天然的调节作用,但这种作用并非万能的,烟瘾是刚性的,吸烟者对烟草具有相当的依赖性,税收对这种依赖性的剥离作用相当有限。向卷烟生产和经营单位征收吸烟有害健康费,烟价或许会提高,吸烟成本将增加,但这只能加重消费者的负担,不可能降低消费者的刚性需求而减少烟民,无论如何征税,戒不了的烟民该买还得买、要抽还得抽。现在市场上的高价烟难道还少吗?非但不是,而且高价烟、极品烟卖得比普通烟还抢手,再增加这千分之一的吸烟有害附加费,恐怕对控制香烟也于事无补。

现在的烟草税其实并不低,香烟价格中大部分都是用来交税。从烟价节节攀升、高价烟很有市场,而烟民数量不断增加来看,通过提高烟价和税率来实现控烟都不现实。其实,我们控烟缺少的不是税收政策,而是监督执行力度和宣传力度,因为某些地方政府怕减少税收而不敢不愿真正禁烟,因而无限夸大“税收控烟”的作用,一方面表明自己在禁烟方面“有所作用”,另一方面寻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

事实上,烟草税增速快暗含高昂的社会成本。有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从整个烟草行业收取的烟草税是2400个亿,可是我国因吸烟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竟高达2500亿,两者相抵,烟草于整个国民经济乃弊大于利。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表明,如果一国政府当年的烟草税是若干亿美元,那么20年后,这个政府将不得不用当年所征收的烟草税的2.8倍来支付因吸烟带来的健康危害,而且不包括由吸烟造成的其他损失(如火灾等)的费用。  因此,我们不应该迷信“税收控烟”的作用。

反方观点二:“吸烟有害费”无害,但也没多大作用

“抽烟就应该征税,最好是贵得让他抽不起。”市民刘女士听到这个提案,她告诉记者,自己一闻烟味就头疼不自在,最讨厌就是有人在公共场合抽烟。“香烟更贵了,抽的人自然会少了”。记者在北京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纷纷表示这是控制烟害的不错的手段。而其中有市民进一步建议,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应该再额外罚款。

但问题在于“吸烟有害费”征收的比例是多少。如果是千分之一、百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估计达不到什么效果,市场上的高价烟极品烟非常抢手,如果只是增加一点点的“吸烟有害费”,不可能起多大作用。

“吸烟有害费”的征收肯定不是什么坏事,但就是不会有多大作用,瘾君子该抽还是抽,二手烟的受害者依然还会受害。目前国家对香烟已经是重税,目前香烟价格中大部分是用来交税,增加一点点对控制香烟于事无补。

“吸烟有害健康”喊了上百年,反烟的宣传活动年年都声势不小,结果呢?

今年40岁的黄先生已经有近20年烟龄,他表示如果增加抽烟税不会影响他的吸烟习惯,“千分之一还掏得起,大家该抽的还都会抽”。而某卷烟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在听到这个提案时,则表示这个方案不可行,在烟厂工作多年的他则表示,目前国家对香烟是征重税,目前香烟价格中大部门是用来交税,而再增加这千分之一对控制香烟于事无补,而对于企业来说倒是加大了负担。

收取“吸烟有害费”无害,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的提案也是没有解决到问题的实质,即便政府照办,结果也没啥用,像一缕烟一样。

反方观点三:收吸烟费不如立法对公共场所禁烟

黄峻委员站在一个卫生工作者的角度,建议征吸烟有害健康附加费,专款专用于各地的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希望通过经济杠杆达到控烟的目的,其初衷无疑是好的。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好建议,也不敢对香烟附加费的效果抱以过高的期望。这是因为,目前政府已经在对香烟征收重税,再增加这千分之一税收,无论对生产商、销售商、购买人来说,都是九牛一毛。除了政府可以收一点钱以外,对控制香烟、减少吸烟作用微乎其微。

从另一个层面看,收税管不了烟草危害健康的事,但从法律角度是否可以有所作为呢?私人场合抽烟自不必说,对于司空见惯的公共场所吸烟现象,是否可以戴上一道法律的紧箍呢?从保护公众健康,保护公共环境的角度考虑,不少地方虽然也制定了一些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比如在车厢、医院、学校等地方禁烟,等等。但由于规定本身不够完善,执行力不够,或者说规定本身偏软,除了劝阻以外,根本没有多少强制效力。而且有资料显示,2006年我国烟草上缴利税2800亿元,香烟更是不少地方重要的财政税收来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的地方政府狭隘的地方经济思想作怪,一方面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另一方面又打着香烟的广告。所以,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戒烟、控烟力度要小得多。

国外公共场所的禁烟措施很值得我们借鉴。从今年2月1日起,法国在公众场所禁止吸烟的法令正式生效。从2月1日起,在法国的各类企业办公楼、政府机构、购物中心、学校、火车站、机场和医院等公共场所均禁止吸烟,每个在上述场所点燃香烟的隐君子,都将面临罚款。不仅吸烟者受罚,连物业管理者也将面临罚单。这被法国总理德维尔潘称为“一个历史性时刻”的一天,也使得法国成为了目前欧洲禁烟政策最严厉的国家之一。

所以,从保护公众健康,保护公共环境的角度考虑,为了达到控烟的目的,需要有强有力的、良好监督的综合性政策,而不能紧紧依靠收取吸烟有害费。面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隐忧,我们要在“健康”与“收费”面前做出明智的抉择!

典型案例:

重庆:征收吸烟有害健康附加费

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在重庆市内从事卷烟生产和经销的单位都必须按其销售收入的1‰缴纳吸烟有害健康附加费,这是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首次向香烟产销商课以卫生方面的赋税。

据了解,重庆市每年卷烟的销售收入大约为50亿元,按比例计算,每年可征收500万元的吸烟有害健康附加费。重庆市卫生部门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说,这笔收入对全市卫生事业的需求来说,只是一笔很小的经费,它将全部用于与吸烟有关的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重庆市烟草公司的一位人士对记者说,这一规定的出台对该行业的震动并不大。他认为原因有二:一是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已经开展多年,有了舆论基础;二是征收幅度并不算大。他还透露,其他省市也在酝酿征收吸烟有害健康附加费,因顾忌到烟草行业多是利税大户而犹豫不决,重庆是率先“在太岁头上动土”。

就记者所接触的吸烟者来看,他们大多对出台这一规定表示理解。同时,规定的出台并没有引起香烟零售价格的变化,因为如果要由重庆市每年销售的数10亿盒香烟来分担这笔附加费的话,每盒香烟的平均涨价幅度不会超过两分钱,而目前香烟的零售价格大多以元为计算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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