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提高烟草税收?

吸烟有害健康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但偏偏全世界却拥有一个非常庞大的烟民群体。因此,控烟怎么控就成为让专家学者非常伤脑筋的事情。一般来讲,提高烟草税收是世界各国都普遍流行的做法,随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生效,提高烟税似乎已经成为全球烟草业的一个主要趋势。

目前,全球烟税水平正在迅速提高。2005年日本执政党同意2006财政年度将每支卷烟的烟税提高1日元,以前烟税水平为每支7.89日元。从2006年1月31日午夜开始,加拿大安大略省财政部将每条卷烟的成本提高1.25加元。俄罗斯在2007年烟税增加30%,并在随后两年再增加20%。……烟税提高的消息正在全球各地此起彼伏。

2005年岁末,香港大学教授林大庆在一次学术会议上呼吁:“中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增加对烟草企业的税收,提高烟草的价格增加税收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迫使烟草涨价,从而抬高烟草消费的门槛”对于这种说法,许多网民在网上抒发言辞激烈的观点,其中,一种声音最具代表性,他们认为:烟税提高,就是不让穷人吸烟。

“烟草提税,其实就是把企业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加重烟民经济负担”。这种观点认为:对于富人来说,烟草消费只是他们花销中的“九牛一毛”,想要他们被迫戒烟,肯定收效甚微;对于穷人而言,若烟瘾强烈者,涨价也不见得能砍断吸烟的欲望,反而使得他们在时断时续中,选择劣质烟草,抽得更猛。”

而研究结果也表明,是穷人而不是富人成为卷烟纳税的主力军。世界研究发现,无论是在穷国还是富国,穷人的吸烟率都远远高于富人的吸烟率。据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健康学院的统计,美国大约有4600万烟民,占总人口的23%;其中,男烟民多于女烟民,他们大多是未受过高等教育的贫困人口,有很多是非白人居民。在中国,有三亿多烟民,中低层收入者占了三分之二。

较高的烟税使低收入人们的经济状况和健康恶化。高税更多地是加重了低收入阶层的负担,而对高收入阶层的影响却相对较小。由于卷烟消费的“成瘾性”所引起的刚性需求,消费者还不得不压缩在其它方面的开支(对低收入阶层而言,甚至可能是诸如食品、衣服、医疗等生活必需品的开支),这对卷烟消费者的整体生活质量也造成了不利影响。

似乎增加烟税进行控烟是大错特错的一件事情了。

但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说:“必须对烟草行业课以重税,这种政策会向公众释放出一个信号,让他们相信吸烟的确是有害的。”他认为,全球烟税水平正在迅速提高,其目的之一在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第二就是通过烟草增税提升大幅度零售价格,减少烟民消费。

由此看来,增与不增都招致人们的激烈争论。其实在这场争论中,有两个焦点问题日益突出,就是:卷烟能不能等同于普通商品?穷人该不该吸烟?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且看各方观点怎么说。

正方观点一:卷烟是奢侈品,应该课以重税

我认为所有的争论都在不经意了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卷烟能不能等同于普通商品?因为烟草对人体的有害性,所以注定这种商品不能像其它普通商品一样完全由市场的供求机制来调控。事实上,在许多国家,卷烟是被作为一种奢侈品来对待的,既为奢侈品,就不能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

卷烟不是日常用品,不是民生物资,不是生活必需品……老百姓不是离了卷烟就不能生活,甚至从健康的角度来说,没有卷烟,人们的生活状态会更好。那么,为什么要保证一切消费者对一种有害商品的需求呢?

有人认为一定要保证穷人吸烟的权利。但我想反问一句:为什么没有主张要保持穷人使用香水的权利?

香水也不是生活必需品,何况对健康也没有什么不好,为什么没有人主张穷人一定要使得起香水呢?就因为香水是奢侈品这种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卷烟却被许多人与柴米油盐等同起来,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吸烟有害健康,吸烟能诱发多种疾病,通过提高卷烟税收让穷人买不起烟,从而迫使更多的穷人戒烟是保证人们少患疾病的一种措施。并且穷人通过放弃吸烟还能节省不少的家庭开支来做更为有益的事情,其实是一举两得的好举措。为什么不行呢?

保证让穷人吸得起烟,言外之意是什么?难道是让更多的穷人都来吸烟吗?从而穷人为国家财政提供越来越多的税收?这本身就是个谬论。

正方观点二:增加烟税可以减少中国烟民

2006年10月28日,中国新闻网发布中新社北京记者周兆军文章——《专家称中国应以税收手段让烟草涨价减少烟民》,其核心内容为:香港大学教授林大庆呼吁,中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增加对烟草企业的税收,提高烟草的价格,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拮据的人群减少吸烟。

根据新闻内容,这位公共卫生领域的权威专家指出,大约一半的吸烟者最终死于烟草引起的疾病。因此他呼吁,中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增加对烟草企业的税收,提高烟草的价格,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拮据的人群减少吸烟。

这位专家提出了自己的忧虑:“大约六成的男性医生吸烟,怎么让普通人相信烟草的危害?”他认为,中国在控烟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例如禁止烟草广告,航班上不准吸烟,开展无烟日、无烟城市等活动,但问题仍十分突出:很多人不认为吸烟有害健康,只有百分之十七的吸烟者愿意戒烟,吸烟者中年轻人比例过高。

“官方的说法是烟草行业的改革成绩显著,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指保证让穷人也抽得起烟?”林大庆表示,中国的吸烟者,多数是低收入群体,价格低廉的烟草占据主要市场。因此,增加税收迫使烟草涨价是控烟的最佳途径。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张作风支持林大庆的观点,他说,自己曾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的顾问向中国政府提了五点建议,其中有三条是关于吸烟的。“必须对烟草行业课以重税,这种政策会向公众释放出一个信号,让他们相信吸烟的确是有害的。”

随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生效,烟草产品提税已经成为全球烟草业的一个主要趋势。全球烟税水平正在迅速提高,其目的之一在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第二就是通过烟草增税大幅度提升零售价格,减少烟民消费。

正方观点三:烟草增税事实上是适时且必要的

……如果我们不在烟草增税这个问题上附加种种恶意元素,就能够认识到,烟草增税事实上是适时且必要的。从常识出发,利用税收杠杆以减少烟民数量是再简单不过的经济学道理,是控烟的一条捷径,其效果无论怎么说都是值得期待的。就算在实施过程中效果不明显,那也只能说明相关配套措施跟进不够,而这种做法本身并无任何不当之处;从现行税率出发,中国目前的烟草税率只有国际平均值的一半,在这种低水平税率的基础上适当加税以减少烟民,造福社会,推进公民健康,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需要指摘的。

没有谁说烟草增税一增则灵,一劳永逸解决问题,我相信,林大庆也绝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提供一个方法,阐明自己的一个观点,如此而已。网民们把对现实积聚的不满,移情换位倾泄在此,口口声声所谓“穷人的权利”、“公款腐败”、“垄断利润”云云,在这个语境下显然都是豪无道理的——一码归一码,不在一个层面的问题,最好还是不要混为一谈,否则,只能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导致真正的权利福祉付之东流。

在中国加入国际《烟草控制公约》,中国烟草行业迅速扩张的今天,增加税收以减少烟民群体,既是在兑现我们的国际承诺,也是在裨益公民健康、维护公民福祉,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善政。关键的问题是,增加的税收能不能取之于烟民用之于烟民:尽最大可能救治患病烟民群体,加快研发低害甚至无害的烟草,以及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我想,这才是广大烟民朋友,包括我在内最应该关注的事情。

正方观点四:税率偏低使烟草业成为暴利行业

烟草业在中国是暴利行业,除了垄断因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税率偏低……因此,加税肯定是解决烟草弊政的开始,先加个30%“与国际接轨”,让烟企别只关心自己的员工福利,也被动地为社会谋个福利。之后还得应来点系统工程。泰国烟上经常印个大骷髅,一看都恶心。美国、欧洲的公共场所把烟民轰来轰去,这种“种族歧视”很容易激发烟民的戒烟欲望。也许还能来点创意,有评论说,应给戒烟者一周假期奖励——烟民都知道,想控制吸烟的冲动,闷头大睡是最好的无痛方式。

可惜的是,别说系统工程了,我们连加税这个初级阶段都还没有开始。虽说烟草业是很多省份的经济支柱,但从利国利民的长远角度看,让这个支柱逐渐变成“豆腐渣工程”,肯定是件好事。

反正观点一:增加烟税并不是控烟惟一选择

税收对引导人们的消费取向具有天然的调节作用,但这种作用决不是万能的。吸烟的人对烟草具有相当的依赖性,税收对这种依赖性剥离的作用是有限的。事实上,就连林大庆教授自己也强调,提高烟草的价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拮据的人群减少吸烟,其中包含了两个意思。第一,对于经济不拮据的人,起不了多大作用。第二,即便对于经济拮据的人,所起的作用也只能是“一定程度上”的。

而且,烟草税增加多少才合适?增加得少了,达不到专家所说的目的,增加得多了,烟草走私获利的空间将拉大,烟草走私容易变得猖獗。

我国现在的烟草税并不低。烟草控制专家朱选才曾指出,目前,提高烟价和税率来实现控烟都不现实,“结果可能适得其反”。2005年,中国烟草税收达到2400亿元,继续成为国内最大的单一税源。目前,我国烟草行业总体税赋约为55%,相对于国内其他行业,这一比例已经很高。因此,我国也成为香烟走私的对象,香烟走私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流失每年最少在150亿元以上(《21世纪经济报道》8月14日)。

确保公众的身体免遭烟草的侵害,有多种选择,增税并不是惟一选择。……我们不能迷信增税的作用,应该加大对抽烟损害身体健康的宣传力度,严禁烟草业以任何方式做广告,并通过立法,对在公共场合抽烟者进行处罚,通过人性化的措施来引导人们不抽烟和戒烟。

反方观点二:一味提高烟税不如赏罚分明

长久以来禁烟效果之所以不容乐观,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利益的驱使,消费自由(烟盒上印有“吸烟有害健康”字样,烟民自愿接受,无法禁绝),作为缓解压力的休闲方式等。

但吸烟终究不是人的自然欲望,是可加以限制的,若简单粗暴一味课税,只会适得其反。不妨赏罚分明、多管齐下来“控烟”:将不吸烟列为国民守则内容,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处以高额罚款等;同时辅以激励手段。如凡是决心戒烟的国家机关和私营企业在岗人员,均可以申请短期带薪休假。期间损失,将由政府承担绝大部分,这部分将主要从香烟税收中筹集。针对青少年人群吸烟猖獗的问题,家长、学校要加强引导和教育,社会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良好的控烟环境。

反方观点三:烟草涨价,穷人就抽不起烟

……增加税收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迫使烟草涨价,从而抬高烟草消费的门槛。烟草涨价,其实就是把企业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加重烟民经济负担。吸烟是一个人的习惯和心理欲求,如果仅从涨价这个角度去控制吸烟人数,往往是事与愿违的。对于富人来说,烟草消费只是他们花销中的“九牛一毛”,想要他们被迫戒烟,肯定收效甚微;对于穷人而言,若烟瘾强烈者,涨价也不见得能砍断吸烟的欲望,反而使得他们在时断时续中,选择劣质烟草,抽得更猛。

其实,“吸烟有害健康”,已经够深入民心的了。近年来,中国烟民队伍的壮大发展,并不仅仅是大家不知道“吸烟有害”的道理,而是在社会转型期间,生活负担和工作压力的不断加大,一些人试图在袅袅香烟中,减轻心理负累和填补精神空虚。现在大多数烟民多属此类。为了满足精神上的需求,他们不会太在乎烟草的价格。这也是多年来控烟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

显而易见,对于“明知吸烟有害”的烟民,你即使出台对烟草行业课以重税的政策,释放出“吸烟的确是有害”的信号,岂不是多此一举?也就是说,你释放再多的“信号弹”,又能怎样?因为吸烟成瘾,决不仅仅是烟草便宜所致。

所以,对烟草行业课以重税,用“经济杠杆”压迫烟民戒烟,只是抓住了问题的皮毛罢了,而社会压力这一实质却丢在一边。

反方观点四:提税会导致走私猖獗

尽管提税可能给一些政府带来了财政收入增加的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吸烟率。但是不能忽视的是,提税也产生了一些政府无法解决的难题,诸如税收损失、走私、转向其他烟草产品和小零售商倒闭等等。

由于烟草税收提高,消费者转向了低价的走私卷烟,从而使政府的税收流失。英国几年来一直提高烟草税收,其结果是走私卷烟盛行,每年政府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上大约损失了30亿英镑。澳大利亚每年也由于走私烟损失大约1亿澳元的税收。

在一些国家内,提高卷烟产品税收的时候,没有相应提高其他烟草产品的税收,因此消费者转向了相对低廉的其他烟草产品如比迪烟、无烟烟草产品、自制烟和自卷烟等等。结果政府提高税率,却没有起到增加税收收入以及减少烟草消费的效果。

因此,从税收的提高以及结果来看,只有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使税收起到最初期望的目标,否则有可能起到背道而驰的作用。

背景资料:中国烟草税制十年三变

200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所长吕忠信在调查报告《应对入世挑战,求整合中国烟草产业的途径》中列举了6种具体方案,这一数字足以说明,在“如何改革烟草财税体制”这个议题上的意见是怎么个乱法。而此前,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全国120多家卷烟工业企业已经经历了三次税收体制改革,每一次改革都给卷烟工业带来了强烈的震动。

实际上,我们常说的“烟草税制改革”通常是针对一项具体的税种——卷烟消费税——而言的。因为卷烟消费税一直都是所有烟草税收的“重中之重”,近十年间屡次变身的,也正是卷烟消费税。

卷烟消费税出现于1994年。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税种与税制,其中产品税分成了不同的产品种类,烟草业则再加上新的消费税,实行以出厂价计征40%的一档税率政策。

一档税率政策终结于4年后。1998年,四、五类卷烟的税率下调至25%,一类卷烟的税率则提高至50%。卷烟消费税在设立后又发生了一次重大的改变,其中的一个背景不可不察:既然之前生产高档的一类卷烟和低档的四、五类卷烟都是同样要交40%的税,自然人人都跑去生产能多赚钱的高档卷烟,于是本来在农村具有广阔市场的低档卷烟出现了供不应求现象。作为调控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一档税率政策寿终正寝,新税制改革登场。

到了2001年,为了“达到调整中国烟草业行业结构与组织结构的目的”,烟草消费税进行第三次改革:从2001年5月1日起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征税方式,按量每箱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消费税;从价计征,按现行调拨价计征消费税,不含增值税时每条50元(含每条50元)以上的卷烟的税率是45%,每条50元以下的是30%。

1994年实行分税制之后,烟草税的税种大致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类:地方税名目包括农业特产税、城建税、营业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其中农业特产税已经被烟叶税所代替),中央税包括消费税和所得税(2002年后所得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则是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大块构成对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

由于消费税在基数以及两税增长中都占了较大比例,对地方政府而言,消费税越高地方财政状况自然就越好。据行业专家估计,消费税约占烟草全部税收的2/3,是地方政府必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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