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烟草集团公司成功组建 发展经验可资借鉴

烟草在线据新华网云南频道编辑报道  5月18日,红河卷烟总厂在庆祝建厂二十周年庆典仪式上宣布,红河卷烟总厂已完成工厂制向公司制的改革,正式组建为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集团的成立,是云南烟草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内部改革的重大举措,它标志着红河集团将以二十年的发展壮大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入更高更新的发展时期。

   作为单品牌卷烟工业企业,目前,“红河”品牌发展到13个品种系列,2006年产量达到142.78万箱,实现税利83.97亿元,连续多年产销量位居中国卷烟品牌前列。

   中国烟草业的奇迹

   红烟二十年的成长历程被誉为“中国烟草业的奇迹”。红河卷烟总厂的核心企业红河卷烟厂始建于1985年,1987年建成试产。在建厂初期的几年内,红河卷烟厂年产量不足5万箱,固定资产不足5千万元,条件薄弱,计划短缺,质量欠佳,尤其企业是在国内烟草业强手林立、市场日趋饱和的形势下诞生的,起步之初就面临市场竞争的严峻考验。在困难面前,红烟人大胆创新,锐意改革,从1992年起逐步放弃了“野草”、“吉祥鸟”、“铁马”、“锡都”等牌号,集中力量发展“红河”品牌,开始实施单品牌发展战略,当年就实现扭亏为盈,并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1994年到1996年,红河卷烟厂开展了大规模技术改造,装备配套生产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结束了低水平生产的历史。1997年开始,红烟转入全面的管理建设阶段,用六年时间对企业内部各项资源进行反复优化重组,在国内烟草企业中较早实施了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奖励制度等项改革,逐步建立了一套适应市场的有效管理机制。2003年,红烟对生产工艺进行了全新改造,首创了“三级配方工艺”,使之成为了“红河”品牌的质量核心竞争力。2004年8月,红河卷烟厂与昭通卷烟厂进行合并重组,成立红河卷烟总厂;2005年12月,红河卷烟总厂又与新疆卷烟厂进行了跨省联合重组。

   短短二十年,红烟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时至今日,红河卷烟总厂卷烟年产销量达到150万箱以上,2006年实现税利84亿元,企业固定资产达到32亿元,综合实力迈入全国卷烟工业企业前列。“红河”品牌连续多年产销量位居中国卷烟品牌前列,是为数不多的百万箱规模大品牌之一,并拥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行业名优烟”、“中国烟草梦想品牌”等诸多荣誉。

   二十年的发展与许多“第一”

   如今的红烟拥有配套的打叶复烤、制丝、干冰膨胀、卷包设备、自动化物流系统,资产达59亿元。在“红河”品牌漂亮的销售业绩背后是红烟首创的“三级配方”工艺对质量的支撑。针对单级配方工艺存在的问题,红烟在2003年独创叶片、叶丝、产品三级配方卷烟工艺。全新的配方工艺,将卷烟配方延伸到了打叶复烤工序,成功解决了原料的品质不均衡性及不确定性对卷烟产品品质和生产的严重制约。在“三级配方”搭成的科学平台上,红烟的产品结构体系得到完善,新产品不断研发,老产品得以改造,消费者也从中体验到了独特之处。

   红烟在二十年的发展中创造了中国烟草的许多“第一”:第一家打破终身制,推行竞争上岗;第一家实现单一品牌生产;第一家在工艺技术上实现“三级配方”……这些经验已成为企业超越于物质之上的精神财富,并彰显着企业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

   发展经验可资借鉴

   红烟在多年的发展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其管理已经实现从“以物为主”向“以人为本”的重心转移。在1997年,红烟提出和确立了“建设管理文化,发展红烟软内涵”的管理思想和战略目标,即管理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和先导,管理文化的核心是积极向上、进取奋进,管理文化的精髓是公平、公正、竞争、为公、为人;软内涵的本质是企业人的知识、技术、技能、思想、观念、精神、智慧等形成的创造能量,是让竞争对手找不到攻击目标的实力,是企业生产力的源泉。

   红烟的经营理念是“不求最大,但求最好”,这种思路使得企业得以在对手环伺的市场上找准自身的发展方向、路径及目标,聚指成拳,稳中求进,进而求强,并不断在否定自我、超越自我中发展。红烟在发展中形成了“以人为本”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强调发挥人的劳动价值,通过发展人来发展企业,进而发展品牌。人本理念使红烟较早在企业内推行扁平化管理,给予员工在各自岗位自主发展的充分空间。“红河”品牌多年来坚持“做最好的产品,与客户真诚合作”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品质赢市场,以品质求发展,才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而红烟更为人所称道的,是其责任为怀、回报社会的举动。在为国家贡献税收的同时,红烟应尽其所能支持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高水准的湖泉生态园、庆来公园、庆来学校,极大地提升了弥勒的城市品位。红烟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已经延伸到教育、赈灾、体育、艺术、环保等领域,在全省仍至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红烟在公众心目中已经成为了倍受尊敬的企业。

   结语

   今天,伴随着红河集团的成立,企业又站在了一条崭新的起跑线前。新组建的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红河卷烟厂、昭通卷烟厂、新疆卷烟厂及所属的几个控股公司组成,将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重组的工作部署和《公司法》要求,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云南省中烟工业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参与组建红河集团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董事会任命总裁,聘任总裁班子,从而形成责权清晰、分工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高效法人治理结构。

   从工厂制到公司制的转变,是对企业经营能力的一次新考验。随着行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大企业、大品牌不断涌现,红河烟草集团表示,他们将面对品牌、市场、技术、人才的多重压力和挑战,凭借体制的创新和一贯的执着进取,勇敢迎接这些挑战,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新闻链接:红河烟厂20年 

   1985年7月,红河卷烟厂在弥勒县城偏僻的西郊正式破土动工,22个月后,工厂建成投产。

   1992年,从玉溪卷烟厂来的邱建康被任命为红河卷烟厂厂长。当年,在其主导下,逐步丢掉了卷烟厂原有的“野草”、“铁马”、“锡都”等牌号,集中力量发展“红河”品牌。

   1993年,红河卷烟厂被云南省烟草公司评为“扭亏为盈先进单位”,“云南省100家最大工业企业”,最佳经济效益企业排名第15位。

   1994年,在中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烟草加工行业中,红河卷烟厂排名跃至第9位。

   1996年1月,红河卷烟厂新的制丝、卷接包车间投入使用,使红烟企业进入到了二次创业阶段,5年后,“红河”卷烟迅速跃升至全国市场同类产品销售量第三名。

   2002年9月,“红河”牌卷烟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定为中国名牌。

   2004年8月,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红河卷烟厂与昭通卷烟厂进行合并重组,成立红河卷烟总厂,同时取消了红河卷烟厂和昭通卷烟厂的法人资格。

   2005年12月,红河卷烟总厂与新疆卷烟厂进行了重组,法人仍为红河卷烟总厂,新疆卷烟厂不具有法人资格。

   2005年,红河卷烟总厂实现含税销售收入132.11亿元(不含新疆厂10.17亿元),实现税利74.05亿元(不含新疆厂4.61亿元)。“红河”品牌卷烟产量达131.61万箱、实现含税销售收入123.64亿元、税利77.12亿元,单一品牌产销量居全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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