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号文件:烟草企业体制改革风向标

  烟草行业“要理顺资产关系,建立烟草现代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即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57号文件精神,完成总公司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划转和公司制的改造工作。”

  “国办发[2005]57号文件是肯定和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对确保全国烟草行业今后的平稳发展将起到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

  ——摘自国家局副局长李克明在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2006年第一次厂长(经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烟草局《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的57号文件。主要内容是深化烟草行业改革,加强对烟草行业的监管,明确将由财政部负责对中国烟草总公司监管。

国务院办公厅57号文件指出,烟草行业实行专卖制度以来,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加快烟草企业结构调整,对一批卷烟工业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和联合重组,整合部分卷烟品牌,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有力地促进了烟草行业较快发展,为国家财政增收和满足市场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文件指出,烟草行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资产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权利不统一;烟草企业国际竞争力还较弱,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企业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为做大做强烟草企业,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文件就理顺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烟草行业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中国烟草总公司依法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家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财政部对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有关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报财政部批准。财政部要制定烟草行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管。

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后,现有财税体制不变。中国烟草总公司实施资产管理和企业结构调整时,要兼顾地方利益,妥善处理与地方人民政府的关系。

(二)深化中国烟草总公司体制改革。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任免企业负责人,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国有资产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照法律法规任免、考核企业负责人,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依照法定程序决定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对外提供信用担保、增减资本等重大事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资本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经营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相应调整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内设机构,改进和完善现有的投资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明确职责,规范运作。中国烟草总公司要依法行使职权,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资产处置、利润分配、人事管理等方面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

(三)分类指导烟草企业体制改革。中国烟草总公司与所属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卷烟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专业性公司要在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推进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要充分发挥重点卷烟工业企业的作用,以资产为纽带,以品牌为支撑,积极推动跨省联合重组,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在实行烟草专卖专营的基础上,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卷烟工业企业有序竞争。同时加大省级工业公司和卷烟工业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力度,探索建立懂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选择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进行合并重组试点,逐步形成总公司、卷烟工业企业二级母子公司体制。

完善烟草商业企业管理体制,逐步组建全国统一的销售网络。要逐步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使地市级公司成为市场营销的主体,建立总公司、省公司、地市级公司三级法人的体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领导下,组建全国统一的销售网络,实行烟草产品网上定货,进一步推进全国大市场的形成,为卷烟工业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市场化原则规范销售企业与零售商之间的关系,促使销售企业改进服务。合理规划烟叶生产布局,搞好烟叶的计划种植和合同收购,打好烟叶生产基础。

深化烟草专业性公司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烟草总公司管理的专业性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控股的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四)积极稳妥地实施各项改革。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烟草企业改革工作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履行国务院规定的行政职能,并对烟草行业的各项改革进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实施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