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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调研分析

以云南华宁县为例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廖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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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烟草专卖局2021年7月1日《关于报送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材料通知》的要求,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烟草专卖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区域市场部配合,围绕“防止零售户数量大起大落、零售户无序过度竞争”专题,结合工作实际,对2020年1月1日以来,尤其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实施前后零售许可证管理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云南华宁县局对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开展了工作调研,笔者现将调研情况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零售许可证数量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变化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4日,华宁县期初零售许可证数930户,新增433户,歇业32户、注销75户,当前有效零售许可证数1256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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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三个图表看,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4日:一是零售许可证总数保持增长,但由高速增长转为稳步增长;二是零售许可证入网的城市、集镇、乡村三个类型,数量期间保持相对平稳,但城市、集镇类型稳步增长,乡村类型稳步下降。

(二)原因分析

1. 2019年4月,国家局局长张建民在山东烟草调研时,首次提出要坚决贯彻“总量控制、稍紧平衡,增速合理、贵在持续”方针。得益于调控,2019年后卷烟市场状态逐年利好,同时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玉溪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政策下,2020年卷烟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卷烟零售获利水平较高,社会公众新办许可证申请意愿较为强烈,呈现出零售许可证数高速增长。

2.2020年8、9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合理配置卷烟市场资源,省、市局先后出台《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制定烟草制品合理化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云烟专〔2020〕69号)和《云南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实施意见》(玉烟专〔2020〕46号)。2020年10月,历经调研、起草、审核、听证、公布和备案程序,华宁县局制定《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并于2021年1月20日起施行。规定确立华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距离限制、小区域总量限制和总量+距离限制标准,明确居于申请主体资格、经营场所、经营模式、特定区域、特殊情形不纳入合理布局规划的许可范围。依据规定,2021年以来,虽然社会公众新办许可证申请意愿不减,但因卷烟市场准入门槛提高,零售许可证数保持增长,但增速放缓,趋于平稳。

二、落实《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辖区内零售许可准入、退出管理上做的调整及成效

(一)调整

1.准入。一是确认了合理布局是零售许可证的法定申领条件,明确了制定合理布局规划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和方法,规定了合理布局放宽限制的情形和适用规则。二是增加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3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予发证情形。三是更改了受理机关或审批机关无法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申请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拒不配合实地核查的终止办理情形。四是特殊人群准入政策。

2.退出。一是新增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的十一种情形。二是更改了未成年人保护条款,将持证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或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的纳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情形,同时强化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点布局控制。三是细化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四是增加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营业执照被注销的注销情形。

(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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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统计表看,2020年全年呈现出准入多,退出少,退出占准入比低;2021年以来呈现出准入少,退出少,且退出占准入比达40%以上。

三、零售点布局修订前后存在问题及看法

(一)内容上的主要变化

当前施行的《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华烟专〔2020〕26号)相对于已停止执行的《云南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玉烟专〔2017〕31号),内容上增加了零售点布局的距离限制、小区域总量限制和总量+距离限制标准,并明确了不纳入合理布局规划的许可范围内容,规定了特殊群众准入政策。规定更加符合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原则,迎合华宁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主要问题及处理方式

1.主要问题

包括限制标准的合理性,不纳入合理布局规划的许可范围界定,特殊人群准入的把握尺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调整的考量。

2.处理方式

华宁县局为妥善处理以上四个问题,一是先后组织专卖、销售、物流和零售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工作意见。深入到各街道乡镇实地走访调查部分零售户、工商户、消费者合理化布局工作意见。分别向县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个单位发出《关于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开展工作调研的函》,完成对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各方面数据及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对华宁县2017年至2019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化趋势进行统计分析,重点分析城镇户、农村户变化趋势,同时对全区超市、商场、便利店、食杂店、烟酒店、娱乐服务类、其他7类卷烟经营业态变化规律进行统计分析。二是《合理布局规定》(讨论稿)经县局分管领导、专卖、销售和物流部门几经讨论、审议形成送审稿。三是将送审稿报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专卖部门初审,取得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出具云玉烟法文〔2020〕30号《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四是通过报名和邀请县纪委县监委、县司法局、县人大、县政协、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个单位代表,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工商经营户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听证会,收集到6条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经县局认真研究,予以全部吸收采纳,修订《合理布局规定》。五是将《合理布局规定》送县人民政府进行法制审查,并通过备案。六是为落实前瞻性和稳定性,避免法律法规、政策(如《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冲出和频繁修改,《合理布局规定》明确:“本规定实施后,如果与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调整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三)当地政府及社会公众看法

2021年1月5日,华宁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备案审查意见》(华政办备〔2021〕-1),准予备案。同时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华烟专〔2020〕26号)理解并支持。

四、对“其他类”业态零售户的准入和管理情况,问题和建议

华宁县现有“其他类”业态零售户50户,其中城网44户,农网6户,占比为3.98%,50户均合法准入、经营正常,暂无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五、长期或多次停业、擅自停业、为他人代订货等非正常经营零售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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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以上统计表,经调研,华宁县存在1至多次不订货零售户,但占比依次递减且不高,同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暂不存在长期或多次停业、擅自停业、为他人代订货非正常经营行为。为加强管理,华宁县专卖、销售部门协调配合,一是对短期或间歇性持证不订货、订货不经营行为进行联合市场走访,开展法制宣传,明确管理要求,责令限期开展订货经营。二是对非正常经营零售户加强专卖稽查执法,及时查处持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纠正其经营问题。三是结合联合走访和专卖市场稽查,对其适用暂停供货的惩处措施。四是对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或擅自停业达到歇业情形的,依法采取收回许可证举措。

六、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距离标准协调情况

(一)认定标准和距离要求

根据《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华烟专〔2020〕26号)第九条第四款第一项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内部,幼儿园、中小学校出入口(包括供教职工、学生、一般人员等出入学校的所有进出口),以实地测量距离为准,县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50米范围内、乡镇及乡镇以下3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零售点。”

(二)周边零售户存量情况,清理方式、进展及相对人配合情况

1.存量情况

《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华烟专〔2020〕26号)2021年1月20日实施后,经华宁县局全面排查共发现2个乡镇(街道)、三所幼儿园周边存在不符合距离限制标准零售点5个。

2.清理方式、进展及相对人配合情况

全面排查结束后,华宁县局采取劝导方式,积极、耐心地做零售户思想工作,动员其歇业退市或搬迁。截止2021年5月31日,已完成历史遗留不符合距离规定的持证卷烟零售户清退5户,其中歇业退市2户,搬迁3户。清理工作中零售户较为理解、配合,未发生抵触、矛盾等社会问题。

(三)当地政府要求及协调情况

当地政府的要求已体现在对《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华烟专〔2020〕26号)的法制备案和认可,同时县检察院居于未成年人身心保护提出的《检察建议书》(华检三部行公建〔2021〕17号)也给予支持。

七、户均卷烟销量、户均订购额、零售户毛利率、客户满意度等市场状态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变化情况

2020年年末,华宁县户均销售卷烟5.07箱,户均订购金额159630.16元,经市场测算零售户毛利率达到11.47%,客户满意度较高。2021年1月以来,截止2021年7月5日,全县户均销售卷烟2.94箱,户均订购卷金额99828.30元/户,零售户毛利率达到12.43%,客户满意度也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状态。

(二)原因分析

目前,供货计划执行至半年状态,户均订购量无法十分准确客观地进行分析比较,但从供货量及订购金额来看,客户总体户均供货量是在减少,客户单箱订购金额是上升。原因主要在于卷烟供应量总体不变,而客户数量在增加的情况下,零售户户均卷烟订购量是呈减少趋势的。零售户毛利率与去年相比是稳中有升。市场状态总体是市场价格好,客户总体社会库存合理,紧俏货源缺口大,农村市场对三类及以下卷烟需求量较大,但卷烟供应量有限,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需求。

八、新入网零售客户初始定档情况,保障存量客户利益采 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入网定档

新入网零售户初始定档于15档,处于中间档位。保障存量客户利益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市公司营销中心科学合理制定投放标准及数量;二是对常规类获利较高的品规,比如红河(硬88)投放采用的方式就是对所有客户都投放并且投放数量一致,无档位分别,由此保证客户需求及市场供给;三是对于低档类卷烟比如雄狮(硬)、哈德门等品规,有时只投放到乡村市场卷烟。

(二)存在问题

一是卷烟总量不变,而客户数量在缓慢的增长,造成了户均分配量被进一步稀释;二是客户通过提档来获取到更多的货源也变得更加困难,有很大部分客户有提档意愿,但在实际操作中客户很少有机会能得到更多货源的订购机会。

(三)工作建议

建议市级营销部门科学制定卷烟投放策略,确保零售户稍紧平衡。

九、卷烟市场价格及客户盈利情况,是否受零售户数量变化影响

目前卷烟市场价格稳定,其易受卷烟市场投放量和社会需求影响,与供需平衡呈正相关。客户盈利水平(毛利率)2020年全年为11.47%,2021年以来为12.43%,呈稳步提升,其易受市场价格和户均销量影响。因此,卷烟市场价格受零售户数量变化影响较小;客户盈利情况易受零售户数量变化影响,主要是客户获利的户均有效货源供应不足,相应的盈利水平下降。

十、真烟流动、假私烟查获情况,是否受零售户数量变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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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统计表看,真烟流动情况与零售户数量变化存在一定正相关关系,假私烟查获未发现与零售户数量变化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十一、对辖区内零售户数量变化趋势的判断及理由

(一)趋势判断

今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华宁县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呈稳步增长态势。

(二)判断理由

1.受《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华烟专〔2020〕26号)调控。

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带来的准入门槛提高和退出情形增多。

3.华宁县当前的旧城改造进程加快,旧街道拆迁减缓,新街道竣工加快。

4.华宁县环城路以南城市扩张及房地产项目上马、竣工加快。

5.目前全县5个乡镇(街道)尚有无卷烟零售点的空白自然村高达293个,农网市场尚有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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