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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烟草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管理(图)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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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现代烟草农业发展的不断深入,烟草专业合作社对推动现代烟草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下面,针对合作社“成员账户”的管理,谈一些浅见。

  “成员账户”作为衡量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其运作的规范程度,是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的“风向标”,也是合作社保障社员利益的具体体现,对促进合作社规范管理意义重大。

  一、什么是“成员账户”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有明确规定,合作社成员账户应当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记录成员的出资情况,包括成员的基本股和投资股。二是记录量化给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及捐赠财产量化份额。三是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情况。四是盈余返还金额和剩余盈余返还金额。

  从财务会计管理的角度上讲,“成员账户”是为全面反映合作社与其成员利益关系变动情况而专门设置的核算账户,它记载的是成员入社时的出资额、年度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或交易额)、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以及合作社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盈余的金额。因此,“成员账户”是确定成员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运行现状及原因

  在现实运行中,由于大部分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对成员账户的作用了解甚少,对相关业务知识了解不糸统、不全面,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导致成员账户操作不规范。有的合作社虽设有“成员账户”,实则只简单记录了出资额,没有对公积金和资产进行量化,内容不完整。部分合作社,名义上设有“成员账户”,也对资产及盈余公积进行了量化,但没有进行过盈余分配,账户设立形同虚设。还有小部分合作社甚至没有设立“成员账户”的现象依然存在。直接导致的后果是成员(烟农)利益得不到保障,烟农主动入社的积极性始终不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成员(烟农)文化素质较低,维权意识不强。由于大部分合作社是由烟草公司发起组建的,烟农成员在烟草员工的引荐下加入合作社,稀里糊涂地成了合作社的社员,对合作社社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概不知。由于烟农(成员)文化素质不高,政策法规意识不强,更谈不上维权。

  成员(烟农)管理不到位,资产权属不清。由于大部分合作社成员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成员出资没有作刚性要求,再加上许多烟农没有参与资本合作的意愿,导致合作社成员出资不统一,多数合作社没有要求烟农社员出资,烟农(成员)由于没有投入资金,所以对合作社经营情况不闻不问不关注。合作社对烟草行业补贴修建的烤房、育苗大棚、农机具等设施设备不加以管护,有的甚至据为已有,财产权属界定不清,合作社资产管理由此而乱。

  盈余分配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严。由于大部分合作社尚在起步阶段,合作社收益甚微,有的合作社甚至没有收益,加上资产管理和维护费用过高,运行几年下来没有盈余的合作社比比皆是。大部分合作社一年的收益只够维持日常开销和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导致部分合作社没有可盈余分配的资金,盈余分配更是无从谈起。烟农成员看不到利益,入社意愿不高。

  外部监督机制缺失,管理风险较大。由于国家没有强制审计的措施,合作社规范自律的意识不强。合作社内部监督机制难以发挥,规范运行和财务监管的责任基本上是由烟草部门来行使,执行经理、技术指导员等关键岗位基本上是由烟草员工担任,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管理措施及方法

  针对当前合作社“成员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于规范合作社“成员账户”的管理,可以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健全合作社产权结构。首先,应该健全成员出资制度。针对目前许多合作社成员没有出资或出资不统一的情况,要求所有在成员申请入社时必须出资,鼓励形式多样的出资方式,提高烟农入社的积极性,为合作社发展奠定基础。其次,对合作社的资产权属进行明晰界定。对成员出资额、公积金和行业补助形成的资产进行量化登记,规范成员账户及其入社、退社等相关环节的管理。

  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首先,应加强合作社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烟草员工等业务骨干人群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到融会贯通。其次,要利用各种培训和农村赶场天等烟农聚集的场合进行法规政策的宣传,让烟农知法律、守规矩、懂维权。最后,还可以通过开通咨询、投诉电话、设置投诉举报箱等措施发挥好监事会职权,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以加强自律求规范谋发展。

  依法建立盈余分配机制。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成员账户的设置及登记。目前由于大部分合作社没有依法对成员开展盈余分配工作,烟农成员入社的积极性受挫。应当采取按交易量(额)分配为主,多种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盈余分配机制。

  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机制。要杜绝合作社出现“一权独大”的问题,就需要对合作社的治理机制加以完善。首先,应加强民主管理。在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中,要提高各项决策的透明度,尤其是对一些重大事情的决策,必须通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进行举手表决,而不是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说了算。同时,针对大部分成员参与成员(代表)大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合作社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对成员加强宣传教育,让他们能够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其次,应该加强合作社的内部监督。在合作社发展中期,内部监督尤其重要。合作社应该充分发挥监事会或监事代表的作用,对日常经营管理尤其是财务核算进行监督审计,以提高合作社规范化程度。最后,合作社应申请开展第三方审计工作,按时上交年度工作报告,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和监督机制。

  加强财务监督,做好成员配套账目。成员账户除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外,合作社还应当根据需要配套设置成员账户的辅助性账簿,如《成员股份明细账》和《成员产品交易登记薄》等,加强对合作社“成员账户”的动态管理,加强合作社能力建设,确保烟草合作社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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