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频道 > 终端 > 正文

拒绝天价烟,从我做起

2017年04月19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何小红
A+ A

  烟草在线专稿  2月15日,一则题为《数千元一条天价香烟重回北京柜台》的新闻报道见诸媒体,直接指明北京市场零售客户私下销售“天价烟”的问题,立即引发社会各方关注。4月19日,烟草行业进一步治理“天价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治理“天价烟”工作的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全行业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深刻认识“天价烟”治理工作的意义,进一步魂骨专项治理成果,采取严格措施防止“天价烟”反弹,且是维护行业良好形象。作为一个零售户来说,我认为,以“天价烟”销售高档紧销品的行为,是一种为了自身利益,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的不法行为,也是违反消费者正常利益的不良表现,应该严格抵制。做到拒绝“天价烟,”从我做起。

  也许有的人会问,“天价烟”是指什么烟,“天价烟”就是指高档卷烟超出烟草公司指定价格的紧销品牌卷烟。一般而言,这类烟属于比较稀缺的高档卷烟。众所周知,这类购买高档卷烟的消费者大多数都是用于送礼的,并不是自吸。而吸这种高档烟的人大多都是有权势的领导或是官员,他们不需要自己掏钱购买。正因为这类卷烟稀缺,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才会导致“天价烟”的出现。其实换句话说,“天价烟”也属于奢侈浪费的行为表现,应该抵制。

  作为一个零售户,我认为销售“天价烟”是违反国家烟草法的不良行为,也是违反消费者利益的表现。因为烟草公司专卖局明确规定:每条卷烟零售价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虽然这类卷烟紧缺,但我们也不能为了赢取暴利知法犯法。即便货源稀缺,我们可以寻求其他途径促进生意成交,比如推荐顾客购其他档次的卷烟。  

  春节前,一个顾客走到我店里,让我给他拿两条好点的高档卷烟,准备去给领导送礼。恰好我店里有两条“和天下,”尽管这款高档烟紧缺,一年都难得拿到两条,但我还是坚守烟草价格,没有抬高价格,以950元一条成交生意。顾客很是感激,说我做生意比较实诚。他还说以前到市区买这款烟,最高价花了1200元一条。显然,这家店铺就是利用货源紧缺而溢价销售。后来这个顾客成了我店里的忠实顾客,一旦要买烟,就选择来我店铺。当然,如果再有顾客要买这类高档卷烟,而我们没有货源时,我便会推荐他们买“软中华”或是“硬中华,”这样不但能促进生意成交,还为消费者节约了钱财,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当然,作为一个诚实守信的零售户,不但不能销售1000元以上的“天价烟,”对于1000元以下的紧销品牌同样也不能私自抬价,尽管货源紧张。记得自从卷烟提税顺价后,“中华(硬)”以及“软中华”进价涨了两三元,但规定零售价却没涨。但有的零售户却说:“本来进价就涨了,而且又是紧销品,我还不涨价卖,我才不做傻子呢!”因此,有的零售户不遵守烟草指导价,毅然决然的按照进价涨了几元却私自抬高价格销售。比如:硬中华按烟草指导价45元一包,他们却卖48元一包;软中华也从65一包抬到68元至70元一包。虽然涨价了,货源也紧缺,我还是按照烟草指导价卖。当然顾客也心知肚明,他们也不是傻子,一旦买到了高价位的同品牌卷烟,他们只当吃了一次亏,再也不会光临哪些私自抬价的店铺了。

  总之,作为一个零售户,我会遵守国家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诚实经营,绝不会为了自身利益私自抬高卷烟价格。拒绝“天价烟,”从我做起,只有坚持烟草价格销售才能维护国家烟草的正常秩序,也是对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表现,更是经营者诚信经营的基本职责。只有这样,才能永远立足于不败之地!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