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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院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郑州烟草研究院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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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郑州烟草研究院报道  日前,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3〕181号)公布了河南省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3家单位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5家单位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工作是近年来开展的试点示范工作的深化和延续。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启动后,原“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企业(第一到四批)调整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企业调整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009年6月,郑州高新区推荐郑州院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09年12月获得批准成为试点单位。2012年年底,郑州院顺利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试点单位的考核验收。2009年—2013年,郑州院共申请职务发明534项,其中国外专利1项,国内发明专利396项,实用新型137项;共获得职务发明授权360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25项,实用新型135项;共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7项。2013年,郑州院成为河南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的通知中指出: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机制,部署落实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各项措施,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加快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有效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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