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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师宗县完善烟叶收购考核办法

2013年09月12日 来源: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作者:张宏、谢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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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师宗消息  为了稳步推进烟叶收购进度,保证如期完成烟叶收购工作,近日,云南省师宗县局(分公司)完善烟叶收购考核办法,规范烟叶收购过程管理,稳定烟叶质量,进一步提高烟叶收购的等级纯度及合格率。

  考核办法规定:未完成收购任务总量,实施一票否决制;对于仓库出现亏损的,由点长负责赔偿;未完成上等烟比例,实施一票否决制。升溢烟严格控制在1%范围内,单等级升溢烟结构比例必须合理,对于单等级升溢烟结构不合理的,达不到要求,由各烟点补齐相应比例,并考核点长2000元。为使考核办法顺利实施,该县局(分公司)严肃收购纪律,按照国家烟叶收购政策,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收购,切实保护烟农利益,确保圆满完成收购工作。成立烟叶收购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把收购工作作为当前主要任务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收购工作预警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严格遵守国家局的“七条要求”“五条纪律”,对烟农的诉求不拖延、不推诿,积极热情的服务烟农;下发烟叶收购考核办法,将烟叶收购政策、标准、要求、价格和收购纪律在醒目位置向烟农公开公示,开通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烟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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