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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运数百条假烟2年罚款11万元            

    代别人转送香烟,从上家接货后转运给下家,今年33岁的韩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大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被罚款11万元。
  • 福建漳州市城区“10·22”假烟案两被告

      烟草在线漳州消息  2011年9月27日,福建漳州市芗城法院对2010年“10·22”假烟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某明、汤某伟因共同运输假冒伪劣卷烟,构成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2日,被告人汤某伟、朱某明为牟取非利益,接受“阿浦”(另案处理)雇佣,驾驶套牌车闽EJ58175的小型客车,从云霄县运载假冒伪劣卷烟3种品牌250条(价值人民币95000元)到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段旺泉停车场,准备通过物流公司运往重庆,当两个被告准备卸货时被芗城公安分局、城区烟草专卖局当场查获。   公安、烟草部门经多次协作调查取证,终于将两被告人绳之于法。
  • 非法跨省贩卖卷烟 两山东男子江苏睢宁

      烟草在线据中国江苏网报道  近日,江苏省睢宁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的刑事案件,两名山东男子从临沂非法贩卖香烟到徐州睢宁,在运输途中被查处,最终二人均被依法判处刑罚。   2011年1月21日,被告人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准运证》的情况下,以64727元的价格,从山东省临沂市收购品牌卷烟计154条,并指使被告人马某将收购的香烟运至江苏省睢宁县准备销售,马某主要负责香烟的运输。当日,被告人张某、马某将香烟运至睢宁县城时被睢宁县烟草专卖局查获。经江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被查获的香烟均系真品卷烟。二人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今后将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合法利益,并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法庭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马某以牟利为目的&#x
  • 贵州遵义尚嵇烟草站原站长贪污13万余元

      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近日,贵州省遵义县检察院对该县烟草公司尚嵇烟草站原站长熊某贪污一案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审理,认定熊某犯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008年至2010年,熊某担任遵义县烟草公司尚嵇烟草站站长一职。在此期间,熊某利用其经办遵义县三个镇人民政府拨付给该站“烤烟收购奖金”、“工作经费”的职务便利,将领取的30.3万元不交财务入账,除部分用于公务支出外,非法占有余款132287.17元,并虚列票据妄图掩盖其犯罪事实。
  • 江苏泰兴非法经营卷烟网络案5嫌疑人

      烟草在线泰兴消息  近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对该市“5.7”非法经营卷烟案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审判,徐某、钮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1年10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至此,该案判刑人员已达15人。   2008年5月7日,泰兴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一起货值12万多元的跨省无证运输案件,后经烟草、公安长达2年8个月的缜密侦查,挖出以顾某、刘某为首的、长期盘踞在山东济南、江苏泰兴等地、具有家族性质的倒卖卷烟团伙。案件金额2300多万元、涉及人员30多人,其中被公安机关逮捕15人。   法院认为,徐某、钮某等人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 张家界4人 制贩“土匪烟”

      烟草在线据网易报道  目前,经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4名非法制贩“土匪烟”人员以犯非法经营罪而。其中,判处骆某(女
  • 陕西商洛市商州区两男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假烟,双双

    相较于传统的贩卖假烟犯罪,利用互联网、物流等渠道销售假烟犯罪更为隐秘,监管难度更大。
  • 黔东南一男子未经许可私自购销烟叶,18个月罚款30000元

    近日,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一男子未经许可私自购销烟叶,18个月罚款30000元。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蒋某某以营利为目的
  • 安徽界首:非法经营劣质电子烟三被告人

    、姜某某分别。案情介绍2023年期间,被告人徐某某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向被告人唐某某出售一次性电子烟、烟弹等货值70570元。唐某某将从徐某某处购买电子烟产品,通过微信
  • 非法经营烟草 3人并处罚金

    明知烟草是国家专卖品,却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近日,云南大姚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沈某、张某、郑某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