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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消费税部警告游客电子烟罚款

2018年11月13日 来源:《泰国邮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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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泰国邮报》报道编译  泰国消费税部已向进入该国的游客发出警告,如果将电子烟及相关物质或装置带入该国供个人使用或出售,将予以罚款。

  部门总干事Patchara Anuntasilpa日前表示,由于公共卫生部提出的健康问题,商务部已经强制实施电子烟禁令。

  这位官员说,供个人使用的电子烟每箱将被6,800泰铢的罚款。供销售的电子烟将面临每箱12,000泰铢的罚款。

  据《海关法》规定,那些因电子烟逮捕的人将被处以4倍的罚款和/或最长可达10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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