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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禁烟”与“微观治腐”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检察日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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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检察日报》报道  不久前偶遇一位“领导”,谈起最近的生活苦不堪言。原来自2013年底中央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向来烟瘾大的他便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不由得感叹做官难,做不抽烟的领导干部更难。

  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禁烟,这只是重申了作为普通公民的法律义务,缘何会引致领导干部如此不适呢?这大概反射出当前法治的某种痹症,当被领导视为治民之法用到治官时,感到不习惯乃是自然反应。这也从侧面表明,在执法过程中,领导干部构成了关键因素,既是各项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本身也应是受到制度规范的守法者。这一行使权力的群体如何看待法律、如何对待执法行为,乃是法治生成的重要影响因素。

  众所周知,我国在控烟执法方面“欠账”严重。导致禁烟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也与领导干部的态度甚至作风相关。破除执法困境的一个突破口,不妨就从领导干部的不适应开始,通过自上而下的责任化安排,并通过自下而上的倒逼式监督,率先将官僚体系纳入严格执法的链条中。这样既能突破禁烟执法中最难克服的“堡垒”,从中确立执法的权威与底气;又能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塑造移风易俗的良好环境氛围;更重要的是,这种禁烟行动所引起的必然逻辑环节,便是加大对官员烟草腐败的治理。

  日常生活中,烟草往往成为拉关系、搞腐败的“敲门砖”。“礼品烟”、“特供烟”由此也层出不穷,“公款消费香烟”更相当普遍。官员吸烟现象的衍化,不仅带来禁烟执法上的障碍,更隐含着刺激腐败的极大危险。在一种不良的官场文化中,烟草容易刺激官员畸形的消费心理,而这恰是腐败的重要温床。一些干部在烟越抽越贵的迷雾中自己慢慢也“飘飘然”,失去了公务员的本性与伦理,最终滑入贪腐的深渊。

  当然,相对于公共场所禁烟而言,治理官员的烟草腐败更难,因为它会随着治理政策的加强而改头换面、暗渡陈仓。但不容低估的是,这种扭住现实问题治理腐败的微观思路,无疑值得期待。于改革背景下谈论腐败治理,中国需要的不再是理论与主义,而是问题与动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禁贺卡、禁月饼券、禁公款购鞭炮等条条禁令,看似都是反腐倡廉的细枝末节,但恰恰是一种践行制度的实际举动。从制度运行的角度看,这些小事最终都指向公款消费、奢靡腐败,都旨在激活法律制度的权威和效能。

  以往很长一段时期,我们就腐败治理谈论更多的是宏大制度的架构,如何从体制和制度上设计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笼子,某种程度上也将腐败高发归结为制度不健全。这种唯制度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容易让人对现实中的问题缺乏敏感度,对制度执行中的规避现象缺乏应有的警惕。时至今日,在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下,我们真正缺乏的往往是针对一种现象、一种问题,逐个逐个解决的恒心与毅力。

  其实,对于腐败治理也好,针对法律实施也罢,当下践行法治离不开这样的微观思维。禁烟令抑或是其他各种“紧箍咒”,本质上都是矫正失衡的官员职业伦理,导正现代法治政府对官员的规范性要求。而从行为规范上看,真正起到实效的正是类似针对性强的微观治理方案。当然,这种方案虽然微观,但必须是长期稳定且可持续性的,由此才能在官员心中确立恒久的制度化预期,才能养成奉公守法的行为习惯。如果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这般长效治理,那么看似是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治标之举,实际上也构成了法治落地的一步步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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