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在线参阅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控烟频道 > 国内动态 > 正文

网吧抽烟违反《消防法》会被罚款

2012年11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和讯编辑整理 作者:
A+ A
   烟草在线据和讯编辑整理  在网吧抽烟,不仅强迫别人吸二手烟,影响身体健康,还会违反《消防法》。近日重庆市铜梁县东城派出所就组织民警,对辖区内的部分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了消防检查,严查在网吧吸烟的行为。

  经过检查,民警在忆梦网吧、四维网吧查获多名吸烟的网友。他们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经常泡网吧,认为在网吧吸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却不知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项之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可以处以警告或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5日以下拘留。

  我们从民警处了解到,警方对这几名吸烟的年轻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带他们看了网吧的禁烟标志,又对他们在网吧吸烟的行为分别进行了警告等处罚。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