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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夜查烟民 有的认罚有的喊冤

2013年09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南方日报》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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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方日报》报道    2012年9月1日,广州控烟新条例实施后即开展了夜间执法。时隔一年,广州市爱卫会于前日再一次组织全市联合行动,在夜间实施控烟执法。晚饭时间正是酒楼饭店食客最多,吸烟违规最严重的时段,行动果然再次收获了成功,共查获烟民15名,罚款750元。执法中,记者又一次看到了烟民的众生相:有认罚的,也有喊冤的、抵赖的,更有逃之夭夭的。

  据悉,由市城管委副主任带队的机动联合执法组开出7张个人违法吸烟罚单,集中行使了文化、食品、环保等方面行政处罚权的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首战告捷。越秀、海珠、天河3个小组则未开出罚单。

  喊冤

  控烟区内设“吸烟区”

  19时20分许,正是餐厅食客最多的时候,控烟执法人员来到了较场西路一家叫“靓点”的餐厅。眼尖的执法人员将在餐厅最角落处吸烟的食客抓了个现行,并拍照取证。在证据面前,食客表示自己是守法公民,愿意接受处罚,并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交给执法人员。

  正在此时,经人提醒,食客看到了离其不到半米的墙面上贴有“吸烟区”的标志,而且2米范围内共有2个同样的标志,其中1个贴在了写着“消防栓”字样的墙面上。

  “我就是看到这个‘吸烟区’的标志才在这里吸烟的”,食客立即对执法人员喊冤。

  负责餐厅控烟的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当即查看了墙上的标志,认为食客是由于餐厅的误导才吸烟的,决定取消处罚,并将100元还给了该食客。

  随后,执法人员叫来了餐厅经理,向其指出,吸烟区应该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并有独立的空调、排气装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是该餐厅的吸烟区与非吸烟区相连,没有远离人员密集区域,相当于在控烟区内设“吸烟区”。据此,执法人员决定对其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餐厅在15日内整改,取消吸烟区或者设置合法的吸烟区,否则罚款1万—3万元。

  餐厅工作人员立即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将贴在墙上的“吸烟区”标志揭了下来。

  抵赖

  老烟民丢掉烟不认账

  5分钟后,执法人员驱车赶到东川路,来到附近一家叫“八胜”的餐厅。在餐厅外,透过玻璃门,执法人员就看到了餐厅内有食客正在抽烟,于是立即冲进餐厅内,准备拍照取证。

  一名60岁左右的男食客见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进来,“慌不择路”地将手上正在燃着的一根香烟丢到地上,意图逃避处罚。执法人员立即将其脚下燃着的香烟拍了下来,并告知该食客在餐厅内控烟区域吸烟,违反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决定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

  该食客(自称姓陈)却说自己没有吸烟,一旁的另一名男食客甚至挥舞着手中的一盒香烟说:“谁说我抽烟了,你们有证据吗?”执法人员则再次向其指出陈姓食客丢下的正在燃着的香烟。

  双方僵持几分钟后,一同前来执法的警察也上前,明确指出陈姓食客吸烟被现场发现,要求其配合接受处罚。

  “酒楼又没有告诉我这里不能吸烟。”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陈姓食客虽然承认自己吸烟了,却又企图抵赖自己的违规行为。

  当执法人员指着周边显眼的“禁止吸烟”标志向其说明时,该食客竟又大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哪条法律规定我不能吸烟了?我吸烟四十几年了,从学生时候开始就吸烟。”

  执法人员就向其展示了《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事实和《条例》面前,陈姓食客转又称其在抽烟时没人提醒他不能抽烟,他因此以为那里是吸烟区,甚至说餐厅也有错,要求餐厅和他“一人一半,各承担罚款25元”,他才接受。其间,和陈姓食客同桌吃饭的4名食客在一旁附和,向执法人员吼着说不可能交罚款。

  在僵持了30多分钟后,通过警察和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陈姓食客才最终交了罚款。

    挡门

  拿“有小孩”做护身符

  21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东晓路上一家提供KTV等娱乐服务的堂会。进入堂会后,执法人员透过房门的透明玻璃巡查首间房,即发现了一名正在抽烟的男子,于是立即拍照取证。在证据面前,该男子当场即交了罚款。

  随后,执法人员继续巡查。在该堂会二楼巡查时,执法人员透过门外的玻璃发现一间厢房内有一名男子正在吸烟。执法人员与随同记者立即在门外拍照取证,随后准备进去对其进行处罚。正在这时,一名满身酒味的男子走到了门口,阻拦正欲进门的执法人员和记者,将执法人员和记者全部推出门外,并将门关上了。

  随后,执法人员又一次单独推门进去,对方则以有小孩在内又将执法人员推了出来,并几个人抵住包厢门。此时,联合行动的警察走了过来,敲了包厢门,要求其配合执法人员执法,对方才开门让执法人员进入。但是,烟头已经被掐灭,执法人员进去后并没有罚款就又出来了。

  在场的记者当即拿着拍到的吸烟场景,问执法人员为何不处罚违规吸烟的烟民。对此,执法人员回应称包厢内有未成年人在场,并且烟头已经熄灭,就不再处罚,同时将要求堂会经营者加强管理。

  “走佬” 扔下烟头夺路而逃

  对上述堂会巡查结束后,执法人员正准备离开,却在一楼大堂撞上了一名正在吸烟的中年男子。走在前头的警察当即指出其行为违规,准备请文化部门的执法人员前来罚款。正在此时,该男子立即将燃着的烟头掐灭,扔在地面,夺门而出。

  一名警察紧随其后,追了上去。该男子从堂会出门后,即快步向右后方逃跑。警察不得不加快脚步,小跑向前,追上了十米开外的男子,并将左手搭在该男子的左肩上,以稳住他。

  男子很快又挣脱了警察的手,并经过斑马线跑过一个路口。警察也马上跑过去,再度以上面同样的方式贴到男子右侧,但男子还是挣脱了,在继续追了十几米后,警察与该男子距离越来越大,最终还是原路返回了。

  “为什么不把他抓住呢?”记者问。

  “他违反的只是法规,不是法律”,警察回应,由于该男子违反的不是《治安处罚法》,要抓他也没有依据。

  当晚执法行动中,“走佬”还不止这一个。19时许,在执法行动刚刚开始的时候,执法人员来到较场西路的置地大厦,刚从2楼电梯口出来,发现正在一家餐厅外的公共走廊上等候就餐的人群中,就有两名年轻女子正在抽烟。执法人员拍照取证后即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并交罚款。可是两名女子却往扶梯方向走去,执法人员紧随其后叫住她们,让其在扶梯旁走道上等候开罚单。不过,她们并不理会,就从扶梯走下去了。由于没有警察在场,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也不敢去追她们,只能喊她们回来。但这两名女子最终还是逃走了。

  就在此时,一名手持燃着的卷烟的男子也从一家餐厅向扶梯口走过来,执法人员也立即过去,要对其进行处罚。可是,该男子扔下烟头就径直从扶梯往楼下跑开了,执法人员也无法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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