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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3月1日起,隧道内吸烟最高罚千元 (图)

2012年03月0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厦门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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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厦门网》报道

 

2月28日,一辆汽车正驶进文兴隧道。

  禁止在隧道内吸烟、抛掷火种,也不许在大型桥梁上垂钓、燃放烟花爆竹;海底隧道、海沧大桥禁行运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从3月1日起,《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而1996年9月26日厦门市政府第40号令公布的《厦门市厦门大桥管理办法》和2000年7月24日厦门市政府第91号令公布的《厦门市海沧大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目前,厦门市公路局正式管养的大型桥梁有46处,隧道有12座。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公路局桥隧中心的林铁良博士与李再新工程师,请他们解读《办法》的相关细则。

  隧道内吸烟最高罚1000元

  《办法》明确了几种禁止的行为。比如,在大型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等非交通标志;擅自涂写、刻画;在隧道内吸烟、抛掷火种;在大型桥梁上垂钓、燃放烟花爆竹。

  在隧道内吸烟、抛掷火种,在大型桥梁上垂钓,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林铁良博士表示,《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禁止在隧道内吸烟或者抛掷火种,这主要是考虑到隧道结构封闭,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疏散困难,救援难度大,二次事故概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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